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枯水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江是我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去年冬季进入枯水期以来,长江水位创近年来历史同期新低,沿江各地水生野生动物误捕、误伤及集中死亡事件频发。近期,长江豚类保护网络接到12头江豚死亡报告,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到4尾3米以上中华鲟误捕信息。针对当前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沿江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加强监测,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工作。组织沿江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监测站点和科研机构有序开展枯水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监测,支持长江豚类保护网络等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了解资源变动情况。做好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密切关注枯水期天气、水文及重大自然灾害及人为事故情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各种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处置机制,避免极端事件可能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带来的毁灭性影响。

二、开展重点江段巡查,加强保护区管理。加大枯水期渔政执法力度,安排部署对沿江水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电、毒、炸等非法渔业活动,重点打击偷捕滥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市场,排查隐患,落实责任。组织各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加大枯水期巡护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批准在保护区内进行挖沙、采石、爆破、捕捞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保护区内已批准的旅游参观、科学考察等人类活动的管理,严格枯水期保护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在建项目加强施工期管理,对已建项目加强运营期管理和后续影响跟踪评估,落实生态补偿经费和各项保护措施。

三、做好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公布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报告电话,完善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科研院所及专业救护力量密切配合、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对误捕水生野生动物要及时指导渔民放生,对受伤水生野生动物要及时护送至暂养场所进行救治,对已死亡水生野生动物要及时妥善处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提高救护质量。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及死伤情况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联 系 人: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樊祥国  王丹

联系电话:010-59193007/59193273

传    真:010-59193100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农办渔〔2010〕4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