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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标准化调研活动的通知

 

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省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所属研究所,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了解和掌握近年来各地、各单位渔业标准化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渔业标准化工作,我局拟于今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渔业标准化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地、各单位近五年来渔业标准化工作总体情况,包括渔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科研、标准宣贯和培训、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以及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各地、各单位渔业标准化工作成效与经验,尤其是在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提高渔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渔业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各地、各单位对加强渔业标准化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二、调研对象和方式

  (一)调研对象

  重点省、地、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技术推广和渔船检验机构;有关科研院所;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级、部级、省级质检中心;相关渔业行业协会和重点渔业企业。

  (二)调研方式

  采取集中座谈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分工

  此次调研活动由我部渔业局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领导和部渔业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有关省、单位进行调研。调研组名单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9月份进行实地调研,10月上旬以前全面完成调研任务。各调研组可根据本组人员组成情况自行安排实地调研时间。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配合调研组完成调研任务,并按调研内容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

  (二)请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安排好省内调研行程,并与各组联络员联系,落实好本省调研工作。

  (三)各调研组要认真听取有关单位意见,充分了解有关单位对渔业标准化工作的需求及建议。实地调研任务完成后,于10月上旬将调研报告报送我部渔业局科技处。部渔业局将集中听取各组调研情况汇报。

  (四)调研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渔业局科技处联系。联系人:王雪光,电话:010-59192938,13671331475。

  附件:渔业标准化调研活动分组名单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渔业标准化调研活动分组名单

第一组:山东、江苏、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组  长:孙喜模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

联络员:陈爱平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处长

电话:010-5919507213693263880

组  员:张  岩  水标委海水养殖分技委秘书长

第二组:广东、湖北、水科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和珠江水产研究所

组  长:张显良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联络员:宋  怿  水科院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主任

电  话:010-68673912  13801102882

组  员:周瑞琼  水标委淡水养殖分技委秘书长

第三组:浙江、福建、水科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和渔业机械仪器

研究所

组  长:于秀娟  农业部渔业局科技处处长

联络员:房金岑  水科院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

电  话:010-68673907  13681220706

组  员:刘立新  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王联珠  水标委水产品加工分技委秘书长

附件:农办渔[2008]063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