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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60911200700501
信息所属单位
渔业渔政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渔业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渔计函[2007]6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7年12月05日
内容概述
开展渔业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7B160911200700501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渔业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渔计函[2007]63号
信息所属单位
渔业渔政管理局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7年12月05日
内容概述
开展渔业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渔业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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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统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准确了解渔业经济的运行态势、指导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渔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渔业统计工作的要求,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广东省和江西省分别开展海水和淡水养殖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家组和工作组

为确保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分别成立专家组和工作组。

(一)专家组由东海水产研究所谢营梁副研究员担任组长,成员由国家统计局黄加才、韦革、周巍,广东省统计局范英敏,湖北省水产局王勇,南海水产研究所和江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各一名专家组成。

(二)工作组由中国水产学会信息处处长郭志杰担任,成员由我局郭睿、中国水产学会高宏泉、江西省水产局于向阳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利红兵组成。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20081月底以前,召开专家研讨及工作动员会,研究确定抽样调查方法,设计样本框基础信息收集表、抽样调查记录台帐,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二)2008531日前,两省根据设定的基础信息收集表发文到村,收集本次调查的全部样本框资料,并以电子表格形式汇总报送到中国水产学会。

(三)资料汇总后,由专家组和工作组对样本框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实施抽样,确定被抽样调查的样本村。8月底前,由专家组和省内负责抽样调查人员联合对抽中的样本村中的样本户实施抽样,并最终确定样本单元。

(四)9月底前,各省根据确定的样本村情况,组织成立调查人员队伍;工作组负责抽样调查台帐的编辑和印刷、撰写调查员手册和宣传提纲等资料,负责完成基础资料上报程序和汇总程序的开发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下发到各个调查点,实施调查员培训。

(五)11月底前,调查员将样本村的基础资料录入系统中,并对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从20091月始,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三、配套调查经费

由于调查工作所需资金投入较大,请你省根据调查点的中央财政经费安排情况,按照11比例配套地方财政经费,以保障渔业统计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在开展渔业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中,请你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省统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获得相关业务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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