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150315202000896
信息所属单位
乡村产业发展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9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38号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9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50315202000896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9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38号
信息所属单位
乡村产业发展司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9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字体:[大 中 小]

朝勒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引导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国银保监会、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信贷政策上给予支持问题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高度重视缓解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一是设立贫困地区贷款投放目标。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努力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速度。此后,中国银保监会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银行机构要努力实现“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力争2020年各深度贫困县存贷比有较大提升,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银行机构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目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以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完善扶贫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要求合理界定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将尽职免责要求嵌入内部操作流程。三是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价格。中国银保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银行进行内部运营流程、定制机制和业务模式,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区间,推动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降四是降低银行管理成本。中国银保监会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易贷”,推动银行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部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信息资源,牵头对接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等内外部涉企数据,引导银行运用企业纳税信息、工商年检、行政处罚等信息,降低银行数据获取成本、提高获客和风险管理的效率。五是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2014年,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在每年出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中,不断完善监管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合理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要求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及评审,为符合授信标准和条件的企业依照程序办理续贷,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贷款周转成本。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发挥监管引领作用,确保支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落实落地,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加工园区建设问题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倾斜支持,强化产业扶贫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一是强化用地保障。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产品深加工等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产品深加工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提出,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其中,对贫困地区建设的农畜产品加工园区,纳入计划重点保障范围的,实行计划重点保障;未纳入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此外,自然资源部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每个贫困县安排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可预支使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优先保障;仍不足的,年度内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清单,报自然资源部统一配置计划指标。二是完善环保政策。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深入推进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改革,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断优化环评文件类别,减少编制报告表项目数量。2020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新冠疫情期间,年加工2万吨以上的肉禽类加工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年加工2万吨以下的肉禽类加工项目不再要求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2018年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先后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提出,县级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贫困县可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将特色养殖业和农畜产品加工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并予以扶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贫困县县城、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中集聚,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壮大。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1849 

    

    

    

                                   农业农村部  

       2020916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