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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20206201700591
信息所属单位
畜牧业司
信息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72号
文  号
第2572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北京君德同创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扩大胍基乙酸适用范围事项进行评审,决定将胍基乙酸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生长育肥猪,在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300mg/kg,最高限量为50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 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胍基乙酸的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事项时,以本公告为准。
索 引 号
07B120206201700591
信息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72号
文  号
第2572号
信息所属单位
畜牧业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北京君德同创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扩大胍基乙酸适用范围事项进行评审,决定将胍基乙酸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生长育肥猪,在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300mg/kg,最高限量为50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 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胍基乙酸的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事项时,以本公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7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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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北京君德同创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扩大胍基乙酸适用范围事项进行评审,决定将胍基乙酸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生长育肥猪,在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300mg/kg,最高限量为50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

  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胍基乙酸的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事项时,以本公告为准。

                                      农业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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