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20310201100355
- 信息所属单位
- 畜牧业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 农牧发[2011]4号
- 生效日期
- 2011年04月11日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12日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加大对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
- 索 引 号
- 07B120310201100355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 农牧发[2011]4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畜牧业司
- 生效日期
- 2011年04月11日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12日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加大对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
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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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加大对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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