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30403201000428
- 信息所属单位
- 兽医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医(2010)26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06日
- 内容概述
- 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7B130403201000428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医(2010)26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兽医局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06日
- 内容概述
- 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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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兽药残留检测监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农牧发[1999]8号)和《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开展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并委托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组织实施。参加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的单位包括中国农业大学在内的其他3家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和承担我部兽药残留监控任务的省级兽药监察所等残留检测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其他3家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和省级兽药监察所需参加猪肉中磺胺类等药物的能力验证,配置有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的检测机构还须猪肝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能力验证(见附件1)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应填写《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5月15日前传真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三、领样时间:2010年6月8日至9日领取样品。
四、各能力验证参加单位在领取样品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按规定格式(见附件3)填报检测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和原始检验记录及相关谱图等一并寄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五、开展能力验证之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举办相关检测方法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组织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联 系 人:徐士新 王树槐 汪 霞
电 话:010-62103658、3655、3656
传 真:010-62103659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邮 编:100081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附件1
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表
项目 序号 |
验证项目 名称 |
检测方法 |
备注 |
1 |
猪肉中磺胺类药物(SMM,SM2,SMZ,SDM和SQ) |
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 猪肉 附录E“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 |
|
2 |
猪肝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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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参加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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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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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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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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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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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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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能力验证项目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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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0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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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项目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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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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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结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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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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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测 结 果 | ||||
样品名称 与编号 |
平行样品 (μg/kg) |
平均值 (μg/k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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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批准: 审核: 制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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