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30312200500248
- 信息所属单位
- 兽医局
- 信息名称
-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方法(试行)
- 文 号
- 农医发[2005] 25号
- 生效日期
- 2005年10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10月21日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置,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饲养、运输、屠宰、加工、贮存、销售及诊疗等环节发现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报告、诊断及处置工作。
- 索 引 号
- 07B130312200500248
- 信息名称
-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方法(试行)
- 文 号
- 农医发[2005] 25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兽医局
- 生效日期
- 2005年10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10月21日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置,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饲养、运输、屠宰、加工、贮存、销售及诊疗等环节发现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报告、诊断及处置工作。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方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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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杜绝屠宰、加工、食用病死动物,保护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动物防疫法》,我部制定了《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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