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50315202200816
- 信息所属单位
- 市场与信息化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04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0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050315202200816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04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市场与信息化司
- 生效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04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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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偏远地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部职责和分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产业和数字人才培养举措
我部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把信息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作出统筹安排。一是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包括数字信息技术在内的全产业链培训。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23亿元,培育高素质农民71.7万人。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加强创业创新群体信息化技术技能培训,培养农村创新创业者3.3万人。二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17年以来,会同中组部累计培训11.2万余人,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其中,2018年起举办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至今累计举办20期,学员2000余人。三是启动实施“神农英才”计划。2022年起,我部启动实施“神农英才”计划,按照“精准培育、重点支持、突破瓶颈、引领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智慧农业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聚焦“高精尖缺”,每年组织遴选支持一批神农领军英才和神农青年英才进行培养和支持。四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各地统筹利用农广校、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2021年,全国共有523家农技推广服务机构、150家涉农职业院校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此外,我部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农民运用手机查询信息、网络营销、获取服务、便捷生活的能力,累计培训受众超过1.4亿人次。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好各项培训计划,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关于提升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数字化程度
近年来,我部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融合应用,实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已累计建设13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分中心,104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新认定106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目前,一些偏远地区获得数字农业项目支持,建设了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对接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和分中心,实现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示范推广等,推动探索重点品种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助力培育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化企业,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数字农业发展生态,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我部还认定一批偏远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这些主体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作为示范典型推广。此外,在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大力推动的“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中,平台企业也在政府指导下与各地合作,探索“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经验模式,下沉乡村布局。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扩大政企合作范围,加强与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合作,鼓励有关企业参与地方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管理、渠道等优势,共同推进数字农业建设。
三、关于培育当地数字化龙头企业,形成良好生态
我部高度重视龙头企业数字化培育工作。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多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支持龙头企业以标准、品牌和资本为“集结号”,带领广大农户共同发展,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截至2021年底,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9家,初步构建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二是将农产品电商企业纳入龙头企业申报范围。2018年修订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将符合“企业成立3年以上,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之比达到60%以上”等条件的农产品电商企业,纳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范围。三是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目前,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近四成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农产品销售,超过7%的企业涉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务。龙头企业从事生产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迅速扩张,营业收入增速远高于整体平均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加强数字化、平台化建设力度,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
四、关于建立东西部间生鲜农产品直达快速通道
近年来,我部多措并举,在偏远地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和产销对接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谋定“十四五”规划布局,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明确到2025年,重点覆盖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紧密对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二是加快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布局建设。2020—2021年,两年共支持建设约5.2万个设施,新增库容1200万吨以上,覆盖东、中、西部约1800个县(市、区)。在重点区域上,项目建设重点向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倾斜。引导地方财政政策衔接配套,西藏、甘肃、内蒙古、江西等16个省(区、市)本级财政专项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增加补贴主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成为中央财政的有力补充。三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2019年以来,持续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截至目前,共与包含云南、贵州在内的17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了21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在东西部生鲜农产品产销带动、物流集散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四是开展偏远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2018年印发《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发挥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协会平台作用,依托“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联盟”,聚焦西部地区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截至2021年底,共支持开展38场产销对接活动,累计签约额超500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产地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强化产地冷链物流五大支撑,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织开展系列产销对接活动,依托大型电商、行业协会完善网络销售平台,加强中西部地区品牌宣传推介,探索建立中西部地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场与信息司
010-59191507
农业农村部
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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