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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50315201700542
信息所属单位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5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 农办案〔2017〕45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8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业部积极与商务部、财政部等研究制定农产品流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等工作,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不断推行智能化结算,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业转型升级。
索 引 号
07B050315201700542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5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 农办案〔2017〕45号
信息所属单位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8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业部积极与商务部、财政部等研究制定农产品流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等工作,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不断推行智能化结算,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业转型升级。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5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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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业部积极与商务部、财政部等研究制定农产品流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等工作,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不断推行智能化结算,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业转型升级。

  一、关于建立农产品产供销大数据系统

  一是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农业部创新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2016年短彩信服务对象达40多万人,年均受理咨询电话2000万人次。商务部、国家统计局也分别搭建了“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新农村商网)及国家数据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购销对接、咨询互动等相关的宏观经济指标主要数据。二是加快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2016年我部编制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方案》,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协调20家有电子结算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接入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系统,实时提供交易数据,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产品流通、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大数据试点工作。2016年起我部在21个省份开展了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工作,探索以产业产品为主线的大数据共享共建,建立分品种分产业的全产业链大数据。目前,上海绿叶菜、吉林花生等大数据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产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一定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以农产品流通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产品供求大数据系统建立及配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完善,加大对信息服务、营销指导、产品促销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产销对接。

  二、关于改革农贸市场传统经营模式

  2015年,农业部发布《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分析了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一是加强农产品交易信息化服务工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计划》,编制发布了“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通过农产品产供销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开展农产品市场信息权威发布。商务部通过构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体系,形成了部、省、市、县四级信息共享平台,涉及粮、油、肉、蛋、菜等8大类50多个品种的批发交易量、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等信息,并依托“商务预报”平台发布,实现了农产品产销信息精准对接,有效提高了流通效率。二是创新交易方式,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各部委积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托产地市场采用公开拍卖、电子商务等网上交易和期货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地直销等多种形式交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2016年1月,农业部印发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部署推动北京、河北等10省份与京东等12家电商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与阿里、京东、苏宁、网库、邮乐网5家大型电商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加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经营者流通收益。三是构建利益联结分享机制,形成各级经营主体互利共赢局面。积极支持农户与市场建立利益连接机制,推动农户分享流通利润,实现市场与农户收益共享、双向促进、利益共赢;大力推动构建产地市场利益连接机制,通过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以协会或企业的方式参与产地市场建设与运营管理成为市场的股东,通过发展会员制采取免收相关手续费,提供定制信息服务、小额贷款或贷款担保等差异化服务,形成以产地市场为核心,产地的农户和经纪人、销地的采购商紧紧围绕的有机整体,建立顺畅的流通渠道。

  下一步,我部将与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继续深入推进多种经营模式,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创新交易方式、构建利益联结分享机制等方式,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并大力总结宣传各地发展农产品流通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

  三、关于推行智能化结算

  近年来,各部委积极推动畅通农村支付渠道。人民银行通过发行具有“一卡多用”特色功能便农惠农特色的银行卡,大力推动布放简便、易用的电话POS等支付结算终端,为批发市场提供安全便利的电子结算服务。同时,推动涉农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积极推广适应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截至2016年末,全国农村地区共布放POS机677万台;全年累计发生交易38.75亿笔;农村地区网上银行开通数累计4.29亿户,2016年累计发生网银支付业务98.29亿笔。2014—2017年,农业部累计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先后在河北、辽宁等7省开展了40个田头市场试点示范,重点支持信息采集发布、电子化交易等公益性设施建设,补足农产品流通短板,促进流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持续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等领域的电子支付结算业务,创新农村新兴电子支付,推动农村支付渠道畅通。

  四、关于建立农贸一体化

  近年来,农业部积极鼓励农户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流通新业态,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建立农贸一体化流通大格局。一是积极谋划,做好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营销渠道,我部起草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拓宽合作社及农户销售渠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二是大力推动农商互联工作。2016年9月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商互联”工作的通知》,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全面对接,打造以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提升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三是积极发展农产品直销模式。农业部积极组织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类型的产销对接活动,支持江苏、安徽等6省帮助合作社进社区建立直销门店,开展鲜活农产品直销。2016年,农业部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举办了第四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140多家合作社参加,销售金额超过480万元,意向签约2500万元。

  下一步,我部将与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继续推动“农商互联”工作,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直销模式,引导合作社创新营销模式,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更有效率地流向消费者。

  五、关于力促金融资本助力三农

  各部委始终把鼓励和支持“三农”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信贷政策指导,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一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人民银行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法定水平低5—8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至1.5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此外,创设扶贫再贷款,并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专门用于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二是加强信贷政策指引,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近年来,人民银行连续印发多个信贷政策指导文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贷款产品,开展农业供应链融资、电商融资、订单融资等多种服务,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推动扩大农村金融有效供给。截至2017年3月末,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2.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三是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宽三农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截至2017年3月末,已支持247家涉农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1万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工具,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结合现代农业创新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业的金融支持。

  六、关于研究出台农贸流通扶持政策

  近年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农贸流通业发展,积极支持冷链物流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等。一是支持冷链物流建设。2016年,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安排10亿元支持河北、新疆等10个省份发展冷链物流建设。重点支持建立冷链物流监控体系,推动冷库、冷藏车等安装冷链监控设备,建设冷链流通全程温控检测平台;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加快冷链设施标准化改造,提高冷链运输标准化器具覆盖率。二是构建农产品市场体系。2014—2015年,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开展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工作,累计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28个省(区、市)开展试点,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跨区域农产品产销链条建设,增强其在保障供应、稳定运行等方面的功能,提升政府宏观调控和民生保障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建设与应用。2013年,我部印发了《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工作方案》,先后在天津、上海、安徽、吉林、江苏等省市启动了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通过物联网技术与先进农机装备的联动应用,促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数据的互通共享。2016年,我部再次印发《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在北京等21个省(区、市)开展生猪等8种重要农产品的大数据试点工作,从农产品供需及价格发布、市场化建设运营机制、大数据应用等方面,探索了农产品流通发展大数据的机制和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农产品流通的薄弱环节,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制定与发布,加大对包括冷链物流、市场体系和大数据物联网建设在内的相关流通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农贸流通业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农贸流通现代化。

  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7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010-59191378

  附件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号

 

类别

 

类号

 

案由

 

承办单位

及电话

 

提案者及电话

 

一、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二、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三、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一)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对提案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意见建议

(三)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拟提交提案题目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寄回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811;

  交换号004;传真010-661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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