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50408200600382
- 信息所属单位
-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三电合一”基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市[2006]19号
- 生效日期
- 2006年07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06年07月21日
- 内容概述
- 从2006年开始,农业部将启动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其中2006年建设20个县级平台和35个示范村信息服务站,2007年建设41个县级平台。通知要求各地抓好项目实施。
- 索 引 号
- 07B050408200600382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三电合一”基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市[2006]19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 生效日期
- 2006年07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06年07月21日
- 内容概述
- 从2006年开始,农业部将启动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其中2006年建设20个县级平台和35个示范村信息服务站,2007年建设41个县级平台。通知要求各地抓好项目实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三电合一”基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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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开展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5]6号)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从2006年开始启动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其中2006年建设20个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平台和3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2007年建设41个县级平台(县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电合一”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由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统一组织实施,我部信息中心承担项目设计和软硬件招标采购工作,地方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行。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组织领导,指导项目建设,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及时沟通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健全工作制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项目实施负责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并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各地要按照我部农市发[2005]6号精神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电合一全国公用数据库建设标准>的通知》(农办市[2005]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实施。
各建设单位要负责项目所配备设备的固定资产接收与管理,做好软硬件安装和调试工作。同时,各地要认真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行。
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在设备到位后,要及时将《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签字盖章后,发送到农业部信息中心。35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的设备,请各地按有关要求落实。
另外,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一)2006年8月5日前报送省级农业部门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项目联络员名单以及提货人姓名、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部分设备只能发送到省会城市,请省厅主管部门协助发送到县里)。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及项目联络员名单,项目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提货人姓名、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发送村级设备)。
(二)2006年10月底前上报《2006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07年10月底前上报《2007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2006年12月底前上报《2006年项目验收申请报告》,2007年12月底前上报《2007年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材料报送采用电子邮件和文本文件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王家农,唐文凤
邮件地址:wangjianong@agri.gov.cn,
tangwf@agri.gov.cn
联系电话:010—64191624,64192767。
传真:64192468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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