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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800403200700303
信息所属单位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市[2007]28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9日
内容概述
明确活动时间、主题、内容等,提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及时通报等要求,深入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普及法律知识,总结经验和问题,宣传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成效。
索 引 号
07B800403200700303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市[2007]28号
信息所属单位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9日
内容概述
明确活动时间、主题、内容等,提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及时通报等要求,深入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普及法律知识,总结经验和问题,宣传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成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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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11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总结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宣传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成效,确保中秋和国庆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我部决定于20079月下旬在全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924-28日。

 

二、活动主题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促进安全生产,保障放心消费。

 

三、活动内容

宣传周期间,我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典型;选择部分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生产基地组织记者采访报道,并开展以下主题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研讨会;二是举办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暨农资打假保安全网上论坛;三是印发《农业部致全国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各地要抓住时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总结活动,要省、地、县层层组织集中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印发宣传资料,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一)广泛宣传。广泛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本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宣传农业部门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和成效,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树立农产品安全消费信心。宣传活动重点在县,开展送法、送科技下乡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执法。结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本地实际情况,开展重点农业投入品检查、安全用药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公布抽查结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三)全面总结。各地要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实施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来本地开展学习贯彻法律的各项工作做全面总结,听取管理、科研、推广、执法、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措施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作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我部的整体部署,整合多方力量,发挥资源优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宣传周活动方案,确定活动期间的主要活动,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

 

(三)务求实效。各地要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这个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更广泛地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农业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延伸和扩大宣传效果。

 

(四)及时通报。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来本地开展学习贯彻法律的工作总结和本次活动总结,连同有关图片资料,于1010日前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活动期间,各地可将宣传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发送农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7频道和中国农业信息网,以便及时报道。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联系人:潘文博,方晓华,电话:010-6419150064193156E-mail: zhengzhi@agri.gov.cn

农民日报社联系人:高文,电话:13601332611, E-mail: gaowen292@126.com

中央电视台7频道联系人:董国平,电话:13911751753, E-mail: dongguoping@sina.com

中国农业信息网联系人:丛琳,电话:010-6419164413810168340, E-mail: conglin@agri.gov.cn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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