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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20303201800521
信息所属单位
人事劳动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1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172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内容概述
答复关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索 引 号
07B020303201800521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1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172号
信息所属单位
人事劳动司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内容概述
答复关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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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朝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将农村实用人才作为国家六支人才队伍之一。200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2011年,中组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在政策规划指引下,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扶持、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广泛调动农村本土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不断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

一、不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强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加大培育力度。会同中组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每年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等2万人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构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00万人。依托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为农村培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推动依托行业重大项目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依托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开展农业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二是探索开展认定扶持。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认定制度,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与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挂起钩来,加速农民职业化进程。三是强化激励资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资助项目,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发展产业提供支持。开展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等评选表彰,树立重农爱农、尊重人才的良好导向。

二、积极引导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扎根一线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积极引导和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一是人才评价标准向基层倾斜。1994年开始,农业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评审坚持向基层倾斜,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农技人员晋升为正高级职称。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在乡村和乡村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基层人才待遇。国家规定,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向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根据服务区域类别相应高定级别。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列入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种业领域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或创新创业,可领取合理工资待遇。三是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培养计划、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推动农技推广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与经营性技术服务队伍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力量。

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等部门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我部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累计选派33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建立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部际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统筹推进“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协调发展,累计选派17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四、引导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

2016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截至2017年底,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超过740万人,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形成了农村双创新热潮。为妥善解决城乡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参保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促进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框架的规范和完善,基本实现了“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的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打牢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鼓励人才扎根基层创业就业的制度体系,健全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的支持政策,为各类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帮助他们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快速成长。二是指导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保障农村基层人才的合理待遇。完善农村基层人才服务相关政策,解决好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引导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四是加强宣传和正确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重视农业、关注农村、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人事劳动司

01059192676

 

 

                          农业农村部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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