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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10315201700698
信息所属单位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9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304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内容概述
人大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7B110315201700698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9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304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内容概述
人大建议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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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水稻侧深施肥装置等对“三减”起关键性作用的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15年起,黑龙江垦区部分农场开展了水稻侧深施肥技术试验示范,取得了一定成效。与传统水稻施肥技术相比,水稻侧深施肥技术具有省肥、省工、省时、节肥增产、降低成本、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水质污染等优点。2016年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已利用新型农机具补贴资金对购置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进行补贴。

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积极推广应用节水、节药、节肥等“一控两减三基本”效果明显的机械,已将施肥机、配肥机、撒肥机等与肥料使用相关的机具品目列入补贴范围。2017年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39号),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指导有关省份统筹考虑我国农机产品创新现状与省域内农业产业需求,对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等部分有助于绿色增产技术应用所需的、暂不具备农机购置补贴资质条件的农机创新产品探索开展购置补贴试点。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加大对水稻侧深施肥装置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一是鼓励和支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继续开展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补贴。二是指导相关省利用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探索完善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补贴的操作办法,逐步建立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补贴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试点跟踪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水稻侧深施肥装置开展农机推广鉴定,早日将该装置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01059193310

 

 

农业部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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