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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40407201600293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垦[2016]28号
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农场脱贫致富,推进农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农垦贫困农场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印发各垦区贯彻执行。
索 引 号
07B140407201600293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垦[2016]28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农场脱贫致富,推进农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农垦贫困农场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印发各垦区贯彻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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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

  “十三五”时期,是农垦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农场脱贫致富,推进农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结合农垦贫困农场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规划》是指导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性规划。各垦区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反馈我部农垦局。

  附件:《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

  农垦扶贫开发是全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垦扶贫开发工作,推进贫困农场脱贫致富,事关全国扶贫开发大局,事关农垦改革发展大局。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新时期脱贫攻坚总体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改革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农垦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对农垦扶贫开发提出了新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意见》精神,举全力推进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十三五”时期农垦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确保打赢农垦贫困农场脱贫攻坚战,结合全国农垦贫困农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农垦扶贫开发的成效和经验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各垦区紧紧围绕《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本垦区和贫困农场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扶贫开发,贫困农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2011-2015年,全国农垦扶贫开发投入22.7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8.15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291个,116个贫困农场实现了整体脱贫。

  一是贫困农场经营状况持续好转,经济稳步增长。“十二五”时期,贫困农场的造血功能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15年,全国302个贫困农场实现生产总值541.47亿元,年均增长11.19%。在第一产业稳步发展的同时,二、三产业比重有所提高,产业结构趋于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期初的58:23:19调整为51:26:23。2015年,全国贫困农场营业收入138.30亿元,年均增长1.15%;利润总额0.87亿元,实现连续五年总体盈利;资产负债率从期初的98.60%下降到89.69%,总体经营情况向好。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十二五”时期,贫困农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得到加强,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扩大,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5年间,全国贫困农场累计改造中低产田86.68万亩;修排灌渠道1602公里,打电机井1231眼,新增灌溉面积38.6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10万亩。贫困农场粮豆、棉花、干胶、油料、肉类、牛奶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农场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贫困职工群众收入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贫困农场职均收入16321元,年均增长17.99%;人均纯收入9873元,年均增长14.29%,高于全国农垦4.91个百分点。到2015年末,全国贫困农场累计解决了65.99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改善了146.29万人的出行和80.43万职工的居住条件,特别是地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场交通、饮水、住房、通电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修建完成了一批医疗卫生和文化娱乐场所,较大提升了贫困农场职工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四是农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示范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扶贫开发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弘扬了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展现了新时代的农垦精神风貌。农垦的扶贫开发对周边农村农民发挥了重要的辐射作用,通过农场扶贫项目建设,五年来累计帮助周边农村解决了23.14万人、28.68万头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改善了113.95万人的出行条件,还为周边农村代耕代收农作物365.40万亩,提高了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二)主要经验

  “十二五”期间,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在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同时,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对于推动“十三五”农垦扶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激发贫困农场脱贫致富的积极性。注重调查研究,因地施策、因策发力,找准扶贫开发切入点,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产业扶贫增强贫困农场自我发展能力。以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重中之重,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产业兴脱贫,以产业强致富。三是坚持智力扶贫提升贫困农场管理水平。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开展经营管理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四是坚持强化监管提高扶贫项目建设成效。重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各环节监管,注重绩效,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面临的形势

  今后五年是农垦扶贫开发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是农垦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农垦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性更凸显,时间更紧迫,任务更艰巨。

  (三)优势与机遇

  “十三五”时期,农垦扶贫开发面临难得机遇,具备良好工作基础。一是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中央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举全党全国之力扶贫攻坚。这十分有利于农垦扶贫开发工作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支持,也有利于农垦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二是深化农垦改革为贫困农场脱贫提供动力随着新时期农垦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红利”的释放,对于贫困农场加快企业化改革,完善企业治理和运行结构,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加快提升生产经营体系建设水平,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三是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战略为贫困农场发展带来新机遇。在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进程中,围绕打造农垦国际大粮商,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农垦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重点更加清晰,与所在区域发展的融合程度更加深入,贫困农场发展的基础条件会进一步得到保障,面对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是农垦多年扶贫开发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不间断地扶贫开发,在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工作经验,形成了顺畅高效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培养了一支苦干实干的扶贫工作队伍,为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问题与挑战

  进入“十三五”,农垦的扶贫开发任务仍然艰巨和繁重。从贫困农场规模上看,“十三五”期间仍有304个重点贫困农场,其中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尚有10万户、25万人,贫困农场占全国农场总数的17.08%,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分别占贫困农场总户数和人口的10.83%和13.47%。从区域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有236个贫困农场(占重点贫困农场77.63%);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农场有59个(占重点贫困农场19.41%);一些贫困农场地处边境区域、高寒山区和荒漠边缘,还有一些地处库区、泄洪区,自然环境差、生态脆弱。从扶贫对象上看,经过多年扶贫开发,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农场基本都已脱贫或接近完成脱贫,剩下的基本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成本高、难度大。从扶贫任务上看,贫困农场主导产业不强、产业基础薄弱、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依然是扶贫攻坚的主要矛盾,还有2万多公里场内道路需要新改建,600多万亩中低产田需要改造,50万多人饮水不达标,40多个生产队还不通电。

  三、“十三五”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五)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和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意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推动农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作主线,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有效提高贫困农场经济实力,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走出一条发展产业促进农场发展、农场发展促进职工群众增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农垦扶贫开发道路,实现贫困农场脱贫致富。

  (六)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统筹协调发展。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和农垦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支持,引导资源要素向扶贫开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洼地集聚,统筹资源与产品、产品与产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贫困农场全面发展。

  ——创新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扶贫工作机制,激发贫困农场创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贫困农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三生融合,推动持续发展。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作为贫困农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导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贫困农场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深度融合,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分类指导,突出精准扶贫。根据贫困农场区域自然资源、生产要素和发展空间,找准脱贫致富的关键环节,分类施策分类扶贫,实行有差异、分梯队的扶持路径,有效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问题。

  (七)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国农垦31个垦区的304个贫困农场全部实现脱贫:总体经营状况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生产发展。贫困农场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生产总值实现630亿元,年均增长7%以上。贫困农场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主导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整体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生活改善。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年均增长8%以上,绝对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农场分梯队分别达到人均纯收入2万元、1万元、0.6万元水平。其中内蒙古海拉尔、黑龙江、江苏、广东、宁夏等5垦区人均纯收入1.5万-3万元,梯队平均2万元;内蒙古地方及大兴安岭、辽宁、吉林、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等17个垦区人均纯收入0.6万-1.5万元,梯队平均1万元;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湖南、贵州、云南、新疆畜牧、新疆农业等9垦区人均纯收入0.4万-0.8万元,梯队平均0.6万元。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公路建设满足经济发展和出行要求,贫困农场职工群众安全卫生饮用水问题全部解决,科教文卫事业全面进步,农场面貌显著改善。

  ——生态优良。场镇绿化工作基本完成,废弃物处理、垃圾回收等设施基本完备,场镇及队站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重点任务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大力提升农场经济功能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和推动贫困农场加快企业化改革,完善经营体制机制,增强农场发展活力。进一步推进贫困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和完善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引导贫困农场积极探索“公司+国有农场+家庭农场” “国有农场+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农场与农场、农场与地方、农场与其他龙头企业多种形式的联合联盟联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贫困农场更快发展。

  (九)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壮大升级深入分析贫困农场自然资源、生产条件和产业基础,切实把握贫困农场发展阶段,立足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厚植产业扶贫基础。

  ——重点支持贫困农场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确定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一场一业、一业强业、强业兴场”。支持贫困农场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鼓励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推动农业持续增值增效。

  ——着力推动贫困农场依托生态、边境等资源和区位优势,深度挖掘农业多功能性,打造特色农场和现代农业庄园,推进农场生产和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新兴产业。

  ——大力引导贫困农场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培育龙头企业,深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长加粗农业产业链。

  ——鼓励支持贫困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扩大优势农产品终端产品生产,发展现代服务业,线上线下拓宽产品流通渠道,强化农垦品牌效应,促进农场和周边区域共同受益,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畜牧水产标准化养殖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基础。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晾晒、仓储、加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和能力。推动水电路气房环境建设,加快改善农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对接国家和所在区域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促进共享共建、互通互联,优化整体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一)强化科技服务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科技在贫困农场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鼓励贫困农场引进新品种,采用新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强化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农机标准化管理服务体系、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农业生产科技服务基础。积极推动贫困农场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的技术合作,提高科技进步对贫困农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大对干部职工经营管理技能和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快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十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强贫困农场特别是生态脆弱地区贫困农场生态保护,避免过度开发,促进农场特色优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广各类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加强农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实现种养生态平衡。规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集成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升耕地地力,防止水土流失,优化产地环境。主动参与国家、区域各类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农业生态产业,实现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赢”。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大协调争取和整合力度,努力增加投入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对农垦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脱贫攻坚政策覆盖贫困农场,加大贫困农场发展与实施各项“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力度,全方位接通政策落实和建设项目实施渠道。改变以往资金平均分配和照顾性安排的做法,聚焦重点垦区重点贫困农场,特别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贫困农场倾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解决制约贫困农场最紧迫的急事难事,促进农场快速发展。

  (十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不断提高农垦扶贫项目规划、设计和执行能力,提高项目指向的精准性,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作为农垦扶贫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审计和监督,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加大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力度,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农垦扶贫项目落实机制。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高效工作机制。各级农垦部门要更加重视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工作组织,着力提高扶贫工作效率。积极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努力营造有利于农垦扶贫开发的良好环境,形成支持农垦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加强贫困农场班子建设,把有热情、有能力、有威信的干部选拔到贫困农场领导岗位上,打造强有力的贫困农场领导班子,以扎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改变贫困农场落后面貌。加强扶贫基础工作,特别是垦区、农场的扶贫工作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和交流、信息搜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将相关工作成效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加大宣传示范,认真总结经验,树立脱贫标杆,及时推广成熟的脱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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