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40407201100109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垦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垦[2011]64号
- 生效日期
- 2011年08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11年08月18日
- 内容概述
-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农场脱贫致富,推进农垦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全国农垦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全国农垦贫困农场实际,我们研究编制了《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各垦区。
- 索 引 号
- 07B140407201100109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垦[2011]64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垦局
- 生效日期
- 2011年08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11年08月18日
- 内容概述
-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农场脱贫致富,推进农垦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全国农垦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全国农垦贫困农场实际,我们研究编制了《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各垦区。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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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西、内蒙古(地方农垦、海拉尔、大兴安岭)、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农业厅、畜牧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农场脱贫致富,推进农垦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全国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全国农垦贫困农场实际,我部研究编制了《农垦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是指导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性规划。各垦区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要按照《规划》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尽快完善垦区的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有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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