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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40403200900231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和2008年扶贫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垦[2008]35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25日
内容概述
请各垦区做好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和2008年扶贫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
索 引 号
07B140403200900231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和2008年扶贫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垦[2008]35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25日
内容概述
请各垦区做好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和2008年扶贫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和2008年扶贫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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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广东、海南、云南、新疆(兵团、农业厅、畜牧厅)、内蒙(地方农垦、海拉尔、大兴安岭)、河北、河南、辽宁、吉林、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甘肃、青海、重庆垦区扶贫主管部门: 

    根据《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347号)规定,请各垦区抓紧做好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和2008年扶贫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扶贫工作总结

    2007年垦区扶贫项目完成情况。包括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含配套资金);扶贫项目产生的效益情况。详细说明各类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场赢利水平和人均收入情况;主要措施(包括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 2008年主要工作思路,并请于5月底前报送至我部农垦局。

    二、2008年项目建设计划

    请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下拨你单位1个月后内,将2008年项目建设计划分别报送至财政部农业司和我部农垦局。

 

    附件:1.2007年贫困农场扶贫项目建设及效益情况表

          2.2008年贫困农场扶贫项目计划表

 

 

                                       二ΟΟ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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