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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41214200600193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信息名称
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通报
文  号
农垦情况第17期
生效日期
2006年07月04日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04日
内容概述
2005年农垦46家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有上市公司13家,内资企业42家,外商投资企业4家,拥有资产627.8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48.80亿元,税后利润总额24.5亿元,年创汇1.78亿美元。带动农户344.62万户。
索 引 号
07B141214200600193
信息名称
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通报
文  号
农垦情况第17期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生效日期
2006年07月04日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04日
内容概述
2005年农垦46家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有上市公司13家,内资企业42家,外商投资企业4家,拥有资产627.8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48.80亿元,税后利润总额24.5亿元,年创汇1.78亿美元。带动农户344.62万户。

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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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05年底,农垦系统有48家企业被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席会议先后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重点龙头企业),占全国重点龙头企业总数的8.3%。为及时掌握农垦系统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情况,我局对农垦系统48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05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监测。在此次监测中,有46家企业按规定报送了监测表,甘肃农垦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吉林长春苗苗豆乳(集团)有限公司因改制转为民营企业,自愿退出农垦系统。现将46家企业的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主体。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公司制改造,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了经营机制。46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有上市公司13家,比2004年(以下同比)增加了1家,占28.3%,拥有股金52.39亿元,同比增长8.3%。内资企业共42家,占91.3%,外商投资企业共4家,占8.7%,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1家。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看,股份有限公司26家,占56.5%,有限责任公司20家,占43.5%。

 

        (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济效益基本稳定。46家重点龙头企业拥有资产总额627.84亿元,占农垦资产总额的19.3%。拥有固定资产总额275.88亿元,占农垦固定资产总额的22.6%。资产负债率平均为48.64%。实现销售收入548.80亿元,同比增加68亿元,增长14.24%,占农垦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45.8%。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由去年的40家增加到42家,其中超10亿元的企业由11家增加到13家。产品产销率平均达到98.6%。税后利润总额24.5亿元,同比持平,占农垦税后利润总额的57.5%。税后利润超亿元的企业有9家,与去年持平。亏损企业由去年3家减为2家,减亏1.42亿元。销售利润率为4.46%,成本利润率平均为12%。年上缴税金22.56亿元,所得税减免额1.58亿元。29家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年创汇总额1.78亿美元。

 

        (三)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紧密,带动作用显著。46家重点龙头企业中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以合同制方式的有32家,占70%;既有合同制又有合作制等多种联结方式的有6家;专门以合作制方式的1家,其它方式的7家。有38家企业按照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占82.6%,其余企业按市场价收购。44家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了系列化服务。46家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344.62万户,平均每家企业带动农户7.5万户。

 

        (四)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在46家重点龙头企业中除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是市场型企业外,其他企业都是从事农产品加工,所需的加工原料全部集中于农垦的优势产业,如粮豆、牛奶、橡胶、畜禽、甘蔗、葡萄、果蔬等产业。基地种植面积达到249.88万公顷,养殖鸡、猪、奶牛等畜禽3058.69万只(头)。平均从基地采购的原料占加工总量的87.4%,其中有15家企业达到100%。

 

        (五)企业质量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45家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专门质检机构,企业产品在历次国家抽检中的合格率达到了97.8%;有42家企业达到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要求,占91.3%;34家企业的主营产品为绿色食品,占73.9%。

 

        (六)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增强。在46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有44家企业设有自主研发机构,占95.7%,其中28家企业的研发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占61%;20家企业被认定为省或部级的高科技企业,占45.7%。

 

        二、存在问题

 

        从上述分析来看,46家重点龙头企业无论是在自身体制改革、规范管理、集约化经营、自主创新和节本增效,还是在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户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都已成为农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但是,从总体来看仍然存在着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和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精深加工品比重低,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强,名牌产品少,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还不够强等问题,个别乳品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扭亏增盈的难度明显加大。同时,在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企业集团化、股份化步伐等方面仍有较大的空间。

 

        三、今后工作重点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以产业化推进集团化经营,加快股份制改造,增强市场竞争力。以资本为纽带,采取资产重组、并购、拍卖等多种方式,培育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农垦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柱。通过吸收外来资本,改变股本结构,使绝大多数重点龙头企业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

 

        (二)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要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的机制,放开战略眼光,开拓思路,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增加人力资源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要根据自身实际和今后发展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速度,全面提升重点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的作用。已经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实效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深化企业的信息化工作。

 

        (四)不断创新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规范契约双方的行为,鼓励诚实守信。同时,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自愿基础上,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共赢”和发展。

 

产业化经营在农垦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要积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以集团化、股份化、产业化带动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示范带动能力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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