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140406200700136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的批复
文  号
农办垦[2007]7号
生效日期
2007年01月25日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25日
内容概述
批复同意海南省农垦总局税费改革操作方案
索 引 号
07B140406200700136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的批复
文  号
农办垦[2007]7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生效日期
2007年01月25日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25日
内容概述
批复同意海南省农垦总局税费改革操作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局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海南省农垦总局:

 

你局《关于报送〈海南垦区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和〈海南农垦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的说明〉的报告》(琼垦局体改字[200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和《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农垦发〔20063)精神,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海南垦区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请在《方案》第四部分第(四)条中,明确今后随着国家对垦区办社会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垦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垦区将相应地进一步减轻农工负担等内容。《方案》修改完善后,尽快通过有效方式公告各农场和职工。

 

三、请你局根据国办发〔200625号文件精神,在落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的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完善职工家庭长期承包经营体制、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推进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配套改革方案,并与公告的《方案》、总局对各农场的补助数额、农工负担手册样本等一并抄送我部农垦局备案。

 

四、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中央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促进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农工的切身利益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你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公正、合理、及时地落实给农工。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