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40315202200553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 信息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00号(农业水利类093号)提案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案﹝2022﹞62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5日
- 内容概述
-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
- 索 引 号
- 07B040315202200553
- 信息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00号(农业水利类093号)提案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案﹝2022﹞62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 生效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5日
- 内容概述
-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00号(农业水利类093号)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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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制度
为推动宅基地合理规划分配,依法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优化农村用地布局。2019—2020年,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地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二是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我部高度重视宅基地管理制度建设,2019年先后与中央农办、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重申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民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宅基地审批流程,推动宅基地管理规范化。三是保障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2020年,我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对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从空间规划、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申请审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农户依法取得宅基地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关于加快土地流转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出台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政策。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自然资源部还按照有关要求牵头起草了关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性文件,目前正按程序报批。
二是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支持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各地采取整治、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
三是探索宅基地流转制度。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为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承载空间,带动人、业、钱等要素向农村流动。
三、关于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2020年1月新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各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确立合法取得宅基地有偿退出、非法占用宅基地无偿退出或少量房屋补偿的规则,探索永久退出、暂时退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一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稳慎推进的改革总要求,指导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聚焦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成果。二是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在梳理各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强化扶持、规范利用的政策设计。三是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腾挪空间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四是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对宅基地规划布局、申请审批、使用、流转退出、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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