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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40303202000745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5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0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5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040303202000745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5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04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5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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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对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我部会同有关部委,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加快培育各类服务主体,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力带动小农户走上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一、关于巩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主体作用

  国家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中央1号文件等政策法规都对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强化作用发挥提出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等为依托,指导各地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强化职能履行,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建设试验示范基地,为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便捷高效指导服务。加强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8.5亿元,支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配备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二、关于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

  一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我部大力加强服务标准建设、服务价格指导、服务组织监测和服务合同监管等制度建设。今年,在总结各地实践基础上,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名义印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农作物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推动各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化发展。考虑到各地气候环境、土壤条件和作物品种的差异性,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单位和服务组织、协会,以县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山西、山东、湖北等地先后制定了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有力促进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服务主体名录管理机制。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名录库,探索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已收录服务组织13978个。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同时,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三、关于统一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

  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对接不畅、服务资源缺乏有效整合、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2019年底,我部组织开发了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各类服务主体都可以在平台注册,发布服务信息,查询服务需求等。2020年,在山西、安徽、山东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项目县开展整县试点。截至6月底,全国29个省(区、市)均开通了农服平台,注册管理员账号2876个,服务组织数13978个。通过平台推动服务资源整合,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实现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线上对接、线下服务的有效运行模式。

  四、关于出台支持政策

  一是加强政策创设,推动出台相关文件。2017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就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行全面部署,要求着眼满足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广农业生产托管。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2017年,中央财政设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四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55亿元,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2019年,项目在23个省(市、区)632个县实施,补助面积达到7116万亩。2020年,项目实施范围扩大到29个省(市、区),项目资金增长到45亿元。通过项目示范带动,全国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8.63亿亩次。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等省生产托管面积均超1亿亩次,内蒙、吉林、江苏、湖北、湖南等省生产托管面积分别达5000万亩次以上。农业生产托管在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三是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三农”主体提供融资增信。2020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要求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扩大业务规模,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合作机构免或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同年,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从政府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政策效益指标中,重点考核新增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新增10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担保费率等指标,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

  四是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服务模式创新。黑龙江兰西县探索了生产托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粮食银行模式,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黑龙江农村信用联社相继推出托管快贷。山西翼城开创了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政府、企业、保险、农担、期货、银行新型六位一体的全周期式农村综合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小麦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玉米价格保险及农业机械意外事故综合保险等服务。

  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推动、典型引领等一系列措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在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推动服务型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发展绿色农业、培育规模服务主体、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89.3万个,服务农户超过6000万户,占全国农业经营户的30%。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研究起草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组织实施好农业生产托管财政专项,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关注三农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0105919313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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