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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40315201800750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5号(农业水利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18〕47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供给侧改革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07B040315201800750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5号(农业水利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18〕47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供给侧改革的提案答复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5号(农业水利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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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优化土地配置,探索土地集约模式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中央明确要求,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截至2017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5.12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7%全国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数达到402.1万户。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要求:“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按照中央要求,我部于2016年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江苏、湖南等省份也出台了实施细则。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302个县(市)、18210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还有一些村也设立了交易服务点,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价格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70.3%。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市场运行机制,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二、关于完善优惠措施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关于完善对农业大户的优惠措施。2016年,国家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是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其中,用于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同时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近几年,用于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统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财政资金的有效性。

  (二)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等要求。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投资达到29.122亿元,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25亿元,支持高校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安排车购税资金955.76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通过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重点是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村内道路建设暂不在车购税资金补助范围内。下一步,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将采取积极措施,将投资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进一步推动其健康发展。

  三、关于强化专业技术指导

  (一)关于健全农业科技激励机制。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包括健全县乡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提升农技推广人员能力素质,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建设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入股、分红或兼职取酬,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下放给了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并进一步提升了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50%)。下一步,财政部将配合科技部等部门督促高校、科研院所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具体工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服务。为有效解决一家一户防病治虫难题、提高病虫防控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按照“政府扶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作物病虫疫情统防统治补助等项目,大力扶持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加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已发展为服务农业、农村的新业态。同时,鼓励和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从单一的病虫防治向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统防统治等耕种收全程承包服务方式转变。2017年,我部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300个县(场、单位)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技术覆盖率达到84%,配方肥已占到3大粮食作物施肥总量的60%以上。大力发展农机作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

  四、关于强化风险监督控制职能

  2015年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五项制度”的要求,强化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文件。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流转风险也在逐步增加,为保障农户权益促进农业生产,保监会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开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填补相关空白。2016年在成都市启动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取得良好的效果。2017年已在成都市全域推开,年参保面积约42万亩,规模流转50亩以上农户的投保率约14.5%,计划2020年达到90%以上。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有效地强化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信用链条,构建良好土地流转生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继续指导各地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维护好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将指导保险公司,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规模,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关注我们的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18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经管司 010-5919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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