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040315201700398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信息名称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17〕158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内容概述
各地有很多发展功能农业的企业被评选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只要从事功能农业的企业符合规定的标准,就可以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申报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措施。
索 引 号
07B040315201700398
信息名称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17〕158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内容概述
各地有很多发展功能农业的企业被评选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只要从事功能农业的企业符合规定的标准,就可以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申报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措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在推动功能农业发展中能够发挥关键作用。近年来,农业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门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先后认定了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200多家。各地也都开展了省级、市级、县级等层次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各地有很多发展功能农业的企业,特别是生产富硒茶、富硒大米等农产品的企业,被评选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从当前政策看,只要从事功能农业的企业符合规定的标准,就可以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申报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措施。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部门,争取加大对功能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评选工作,把更多从事功能农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队伍,有效推动功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农业部

                   2017年7月25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