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40315201700246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7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7】22号
- 生效日期
- 2017年07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03日
- 内容概述
- 对发挥地区优势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成立农业生产平台公司问题进行了答复
- 索 引 号
- 07B040315201700246
- 信息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7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7】22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17年07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03日
- 内容概述
- 对发挥地区优势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成立农业生产平台公司问题进行了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
字体:[大 中 小]
邢克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镇化后耕地闲置荒芜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地区优势和政策优势,因地制宜的发展现代农业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中,同步推进农业协同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市场一体、城乡协同的发展新格局,对于确保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顺利实现意义重大。2016年,农业部印发了《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发展布局上,按照核心带动、梯次推进、融合发展的思路,将京津冀三地农业发展划分为“两区”,即都市现代农业区和高产高效生态农业区。都市现代农业区是京津冀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区,重点发挥率先突破、引领带动作用,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环京津的27个县,面积7.1万平方公里,耕地2591万亩,人口4725万人,农业总产值占京津冀农业总产值的25%。都市现代农业区的功能定位是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突出服务、生态、优质、科技、增收、传承六大功能,着力打造服务城市、宜居生态、优质高效、科技创新、富裕农民、传承农耕文明的农业,加快建成环京津都市现代农业圈。为推动规划落实,农业部做的主要工作是,明确了部委及部内司局目标任务分工,建立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委托第三方对农业现代化规划进行年度评估,督促规划落实;构建农业现代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省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行评价,助推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从2016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规划的41个发展指标、五方面重点任务和14个重大工程均进展顺利。下一步,在规划实施上农业部将更加注重抓好规划落实落地,用好部际协调推进机制,并逐步探索建立部门政策与规划实施挂钩的导向机制,研究规划实施长效机制的具体办法;加大指导考核力度,会同国家发改委协调推动把规划任务列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将农业现代化省级评价结果与政策支持相挂钩;加大规划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和各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外发布。
二、关于合理利用闲置荒芜耕地,共同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
解决好耕地撂荒问题,关键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益。近年来,农业部在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和环境友好等方面主要采取的举措:一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90亿元,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目前,项目县(场、单位)达到2498个,基本覆盖到全国所有县级农业行政区,2016年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6亿亩次。通过项目实施,基本摸清了土壤养分状况,普及了科学施肥技术,增强了农民科学施肥意识,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和节能减排。2016年,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500个县(场、单位)做好土壤检测和肥效验证等基础性工作,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全国发布各类作物科学施肥配方1万多个,配方肥已占主要粮食作物用肥总量的50%以上。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展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在粮食主产区和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开展更大范围的配方肥进村入户。二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要求,2016年各级财政专项安排12亿元资金,整合资金30亿元,支持化肥减量增效。农业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切实抓好化肥减量增效各项措施落实。据调度分析,2016年全国农用化肥用量6000万吨(折纯)左右,与上年基本持平,有望实现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接近零增长。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因地制宜推广机械施肥、滴灌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优化氮磷钾配比,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的配合,提高肥料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从2017年起,农业部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10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下一步,农业部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范围和规模,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创建一批果菜茶知名品牌基地,力争用3—5年时间构建起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服务机制和政策框架。四是节水农业技术推广。2014年以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河北等10省(区)开展以地膜覆盖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016年,农业部印发了《推进水肥一体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各地根据区域自然条件,推广膜下滴灌、微喷灌、集雨补灌等水肥一体化模式,到2020年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8000万亩。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集成技术模式,形成本区域主要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研发水溶性肥料和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努力实现使用方便、防堵性好。选择代表性强、基础好、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的地点,因地制宜建立水肥一体化示范展示区。协调各方力量,形成行政、科研、推广、企业、合作组织五位一体的推广机制。针对水肥一体化对土肥水管理的新要求,开展集成研究,形成以水肥一体化为核心的农业种植新模式。
三、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成立“农业生产平台公司”,负责土地的集中耕种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近年来,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79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1%,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9.4%,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明确提出,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按照中央要求,农业部着力推动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指导地方完善配套制度。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市、区)印发了中办发〔2014〕61号文件实施意见,20个省(区、市)出台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政策文件。江苏、甘肃、重庆、山西、河北等以省(市)两办名义下发了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流转市场规范化管理。2016年6月,农业部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农经发〔2016〕9号),进一步明确了在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相关规程。通过这些工作,有效遏制了一些地方盲目追求流转速度的行为,促进了土地流转的平稳有序发展。三是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健康发展。目前,全国农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农民合作社183.4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各类新型农业主体呈多元化态势,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走服务规模经营之路,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小农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目前在实践中,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服务业直接服务农户的主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据初步调查,截至2016年底,全国超过3/4的省份开展了农业生产托管,其中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省份的托管面积均超过1000万亩。
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各地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建立健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二是加快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督促地方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要求,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三是建立工商资本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指导各地对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明确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五项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四是加快发展生产托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和手段,培育一批托管服务骨干力量。推动各地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规程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服务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政府要谋划建立“耕地保护信用评价体系”,我们将结合下步工作一并认真研究。感谢您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关注我们的工作。
农业部
2017年7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经管司 010-59193122)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