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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90315202200792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03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22〕315号
生效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内容概述
我部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配合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培育乡村人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索 引 号
07B090315202200792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03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议〔2022〕315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生效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内容概述
我部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配合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培育乡村人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03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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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二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

  我部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强化管理服务和扶持,积极构建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23亿元,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71.7万人。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加强创业创新群体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农村创新创业者3.3万人。2022年起,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全国每年培育约2万名,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二是搭建培训平台。国家乡村振兴局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作为重点,为各类人才搭建乡村就业技能培训平台。通过实施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等机制,为各类人才群体实现高质量就业打好基础、拓宽渠道。

  三是强化后续扶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育机构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持续跟踪学员训后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培育课程内容相关的实践指导服务,帮助获取农业产业、金融等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2.2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农户,其中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4万家,社均带动17个单体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超过380万个。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2022年,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对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能力、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提出了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联合合作、健全指导体系的重点工作举措,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将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作为支持重点,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仓储、加工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试点示范。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范围扩大到406个县(市、区),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试点任务,打造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对示范社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指导各地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创建示范家庭农场。目前,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1万个、示范社达16.7万家。连续三年遴选推介246个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围绕家庭农场科学高效种粮、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等主题,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和机制。

  三是深化社企对接。按照借船出海、借力做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我部联合大型企业,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共平台,持续推进社企对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营销、品牌培育、融资保险、技术集成应用等共性需求。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

  三、关于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高度重视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工作。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用电、人才保障、创业服务、园区建设等扶持政策,帮助返乡入乡人员在乡村投资兴业。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对有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并补贴费用。明确各地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支持。推动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大扶持,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业群体。

  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整合小额信贷、税收减免、就业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落实脱贫家庭青年、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城建税等创业税收优惠和返乡创业用地优先保障等扶持政策。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创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推进返乡创业小微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提升服务能力。配合教育部将脱贫家庭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实施结对帮扶、包干到人,优先提供岗位、推荐录用。2021年8月,国家乡村振兴局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在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育赋能、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内容详细、操作性强的支持举措,为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领域中施展拳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在产业、金融等方面加大农村创业创新支持力度,促进有关部门组织、资源、人才等优势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结合,推动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

  四、关于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我部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会同中组部联合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培训。重点选调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到村任职选调生、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小微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作为培训对象。2017年以来,累计培训11.2万余人,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培训工作,采取“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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