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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90315201801576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信息名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30日
内容概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 引 号
07B090315201801576
信息名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文  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30日
内容概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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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大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力度

农技推广队伍是三农工作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保障,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的重要手段。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针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不足、专业人员短缺、知识更新缓慢等问题,会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岗计划。2013年,原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站施展才华,着力解决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老化严重、专业结构不合理、服务能力不强和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更新长效机制。共有20余个省(区、市)开展实施多数省份结合中央三支一扶项目实施。二是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积极指导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围绕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知识技能。确保全国1/3以上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异地培训(出县)基层农技人员数达到培训人员总数的30%三是试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2017年我部在河北、四川、陕西等7个省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遴选一批特聘农技员,从事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助力产业脱贫攻坚。

    此外,近年来中央财政还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农业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农学院校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为农技推广队伍储备专业人才力量。一是中央财政大幅提高了中央高校农学类专业的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二是新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允许在规定范围内统筹资金提高农学教育水平;三是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用于促进包括农学院校在内的地方高校发展。

二、关于着力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条件

近年来,我部会同各地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强化农技推广投入保障,改善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条件。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通过中央定额补助、地方配套投入的方式,支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有效改善了乡镇农技人员工作条件,丰富了推广服务手段。二是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6亿元用于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包括健全县乡村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提升农技推广人员能力素质、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三是充分保障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待遇。201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基层在岗农技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与基层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相衔接,目前全国已基本落实。另外,中央还针对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技人员出台了倾斜政策。根据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到中西部、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可高定1-3级。

三、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014年开始,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7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00万人。工程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目标,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从政策法规等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规范培训内容。通用知识集中培训,产业技能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现场培训,辅以外出参观考察交流等环节,确保培训实施效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培训和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四、关于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活力

随着农业市场化、信息化、规模化的快速推进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都在经历广泛和深刻的变革,新时代对农技推广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我部近年来持续推进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创新,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活力,以加快建设能够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20174月,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的通知》,在全国13个省份的36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技人员创新创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并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二是完善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政策。我部2016年研究出台《农业部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细则》(农科教发〔20167号),在权益分享、持股兼职、分类管理等方面,形成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制度规范,受到广泛好评。2017年又联合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的意见》(农科教发〔201713号),为推动农业科技人员投身三农工作主战场、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育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服务的积极性、社会力量参与推广的积极性、农民接受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农业农村部

                                                                                         20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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