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90315201800634
- 信息所属单位
- 科技教育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90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8〕363号
- 生效日期
- 2018年08月28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30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9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090315201800634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90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8〕363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科技教育司
- 生效日期
- 2018年08月28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30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9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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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果技术推广队伍健全林果技术传播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并正式实施,为农技推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法》中明确,该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时,《农业技术推广法》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性质、公益性职责、机构设置原则、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及资格条件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多年来,各级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包含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部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落实,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关于加强林果技术推广队伍健全林果技术传播体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近年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组织领导,紧扣科技需求,注重顶层设计,健全推广体系,不断提升成果转移转化水平。2006年,制定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3年,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同年,发布了《全国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了战略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依托中央预算内林业投资项目,强化各级林业科技推广站硬件建设,增加了科技推广必需的各类推广仪器、通讯工具等设备,提高了技术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已经建立了省、地、县三级上下联动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全国共有省、地(市)、县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2706个,其中省级31个、地市级387个、县级2288个,各类推广人员31294名。依托推广体系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十二五”期间就推广各类林木优良品种500多个、新技术1600多项,建立各类科技示范基地3000多万亩,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1.3万余人,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活动20余万场次,培训林农3000万人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快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新型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体系。一是加强基层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实施中央预算内林业投资项目,加强各级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对基层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包括通讯设施、技术培训设备、新技术示范仪器、检测设备等进行更新换代,提升各级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机构推广能力。二是强化基层林业和草原技术人员培训。继续推行林业和草原科技特派员制度,依托“科技服务万里行” “科技下乡”等行动,组织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组织林业和草原科技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加大对基层林果技术人员、乡土专家、林农大户的培训力度。三是构建新时期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服务平台。依靠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产业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等林业科技推广平台,加快构建新型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林业科技,依托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信息系统,建立集技术培训、成果推广、信息传播等多方面内容为一体,基于手机移动网络的推广APP客户端,为林业生产建设提供科技信息和政策信息,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四是建立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在一些科技推广基础好、推广体系健全的县级区域,集中推广重点科技成果,建立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发挥各类示范基地窗口效应和带动作用。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03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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