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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60306201701028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2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农计发〔2017〕13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内容概述
关于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2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7B060306201701028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2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农计发〔2017〕133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内容概述
关于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2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2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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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

  《关于申报2018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鄂农计〔2017〕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农业部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大学,建设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遗传分析仪、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立体超景深数码显微成像仪、叶绿素荧光-差示吸收-气体交换同步测量系统、倒置荧光显微镜等仪器设备24台(套)。总投资1482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费1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2万元、预备费2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347万元,地方投资135万元。建设期为两年。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水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学科群在水稻特异种质创新、水稻产量与品质形成机理、水稻环境生物学等领域研究能力。年新增种质资源1000份,通过关联和遗传分析定位重要基因80个以上,深入解析20个以上关键基因的生物学功能。每年创制优质、高产、多抗、养分高效等不同类型的新种质30-50份,审定新品种2-3个,授权新品种权(专利)2-3项。仪器设备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共享方案,向学科群及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二、豫鄂皖低山平原农区综合试验基地(湖北省)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建设地点在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智能温室3360平方米、网室10080平方米、排水次干渠6000米,新建灌水次干渠6000米,排水支渠8000米,灌水支渠8000米,节制闸1座,二级泵站2座,机耕桥2座,次干道6000米,机耕道8000米,硬化引水渠2400米;购置野外虫情监测系统、野外植物生理生态监控系统、蒸发蒸腾测量系统、碳通量观测系统、多通道TDR土壤检测系统等仪器设备43台(套);构建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生物农药新产品开发及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生产要素监测和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创新、农业科研成果的集成组装和熟化示范等综合研究平台。总投资2941万元,其中田间工程费2150.08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49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6.6万元、预备费85.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674万元,地方投资267万元。建设期为两年。

  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高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服务豫鄂皖低山平原农区及全国农业科研的能力,特别是提高低山平原农区种植业重大技术集成创新、综合示范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年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30个以上,选育新品种2-3个,创制新产品2个以上,制定技术标准5项以上;年示范面积100万亩,实现减少肥料、农药使用量20%以上,区域内优良品种率达90%以上。仪器设备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共享方案,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三、有关要求

  (一)加快初步设计编制和组织实施。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2018年1月31日前经你厅审批后报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同时,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要求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争取落实相关运行运费,做好服务区域和全国农业科研单位的保障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方责任有关要求。一是落实项目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责任人,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完成环评审批、初步设计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准确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二是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三)及时报送项目进度和年度总结信息。项目建设单位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3日和7月3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我部将根据信息报送、实施、绩效等情况加强项目跟踪,对信息报送或开工不及时、实施进度缓慢、绩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依规处理,并视情况核减相关省份下一年度投资规模。

  附件:1.农业部籼稻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表

  2.豫鄂皖低山平原农区综合试验基地(湖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表

  农业部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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