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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810407201700918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办计〔2017〕81号
生效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7B810407201700918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办计〔2017〕81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生效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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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5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等有关规划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抓紧按此通知及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安排思路与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中央对种业发展的系列部署,以保障农业供种安全和加快现代种业发展为核心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能力,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助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提供支撑保障。安排原则为以下四方面:

  一是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以大宗农产品为主,加大对优势特色品种的支持,以主产区、优势区域和种业大省为重点,兼顾其他区域。

  二是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政府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引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是推进改革,优化提升。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企业强强联合,努力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做大做强民族种业。

  四是突出扶贫,倾斜支持。按照农计发〔2016〕94号文件精神,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以县为单位,围绕一个主导产业,按照育繁推一体化建设思路,结合种业不同环节系统设计项目,并予以优先支持。

  二、项目安排重点

  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大产业,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区域育种繁育等环节的项目建设。

  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种质中期库、种质资源圃(库、场、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

  育种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以育种为核心,延伸和联结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新品种推广环节的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

  品种测试项目重点加强农作物品种测试站、种子检测中心等条件建设,以及生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品种性能测定站;

  制(繁)种基地项目重点支持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我部首批已认定49个)。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达到相应深度(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可研报告须附具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备和符合要求)。同时,务必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农业部门户网站计划司子站http://www.jhs.moa.gov.cn/)填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二)对于2016、2017年已储备公示且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各省(区、市)可在申报文件中确认是否继续推荐,如无重大变化,可不重新报送可研报告;对曾纳入储备但不符合今年指南要求的项目需要重新申报可研报告,符合安排条件的可予以优先安排。

  (三)各省和部直属单位项目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与绩效考核。在项目申报文件中要逐一明确每个项目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同时,明确省级部门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专项日常监管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电话)。请按照农计(投资)〔2017〕142号文件附件2和附件3填报有关监管和绩效信息。

  (四)请按照《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发改农经规〔2016〕1661号附件4)明确的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切实履行项目涉及的城乡规划、用地等前期工作程序,确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项目品种及布局要求组织推荐项目。2013年(含)以来安排过中央投资的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各地以前承担过我部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须提供上期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报告,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不得再申报项目。农业部直属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划布局统筹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六)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请务必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件以计字号文件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3份)和有关行业司局(1份)经我部委托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5〕184号)文件要求,及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再登录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填报办理部门时,请选择“农业部”),纳入项目储备,为编报年度投资计划打好基础工作。

  附件:1.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水产良种项目申报指南

  (此页无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10-59192570010-591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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