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060515201700657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4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256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内容概述
关于支持黔东南州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黔东南州)试验示范区”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7B060515201700657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4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256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01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内容概述
关于支持黔东南州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黔东南州)试验示范区”的建议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字体:[大 中 小]

罗亮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东南州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黔东南州)试验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2016年8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启动了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共同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平台。试验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补齐资源环境短板、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建设内容上,以农业产业、资源环境和农村社会可持续为目标,以高效利用资源、治理环境问题和保护修复生态为重点,在不同类型自然生态区整体设计各产业间协调发展方案,创新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集成技术,形成一批适宜不同类型特点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构建一批良性运行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为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试验示范。在建设主体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兼顾具备条件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垦区,以及整体工作突出的省(区、市)。在建设步骤上,按照“先试验创建、再评估确定、再示范推广”三个阶段开展。

  贵州省依据建设方案确定了包括黔东南州在内的有关创建主体,已经开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黔东南州高度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试验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持有力,创建成效显著。2017年6月,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同意,我部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第一批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建议黔东南州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试验示范区,我部将依据试验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等进行综合评估,切实加强试验示范区建设指导。

  二、关于大力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近年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部门持续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贵州省实施“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8—2016年,共安排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农村节能减排资金)11亿多元,支持贵州省1700多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解决了一大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其中,安排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亿多元,专门支持黔东南州41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已确定“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将再完成3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2002年起,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编制了三轮土地整治规划,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总的来看,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实施,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下一步,环保、财政、国土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贵州省和黔东南州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关于大力支持石漠化治理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水平高,是长江和珠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提出通过强化草地改良与建设,适度发展草食畜牧业等措施,促进岩溶地区经济生态环境稳步好转。2016年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5亿元,支持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面积2026平方公里,黔东南州也被贵州省纳入实施范围。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积极推动黔东南州石漠化治理工作,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

  四、关于大力支持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促进渔业种群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业效益和渔民收入,同时还增强了社会各界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近年来,我部大力支持贵州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2016年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增殖放流资金中安排607万元支持贵州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黔东南州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建议黔东南州积极与贵州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争取增殖放流任务,我部也将加强对黔东南州增殖放流工作的关注和技术性指导。

  五、关于大力支持退耕还林还草

  2014年8月,国务院批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实施方案》,部署对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按照方案要求,农业部门负责退耕还草工作,林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由于退耕还林标准高于退耕还草标准,《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明确,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以退耕还林进行申报,以林草结合为主要方式实施工程。2015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全面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201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等18个省(区、市)申请扩大退耕范围的3700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基本农田可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从今年起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

  建议黔东南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其连续变更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准确界定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做好退耕农民的补偿安置和和生计保障,加紧对符合条件的耕地实施退耕,尊重自然规律,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

  六、关于可持续农业发展基金和土地流转保障基金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可持续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法律,农业可持续发展稳健起步,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当前,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没有生态健康可持续农业发展基金和土地流转保障基金等方面资金安排。建议黔东南州立足本地实际,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可持续农业发展基金和土地流转保障基金,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七、关于建设用地指标倾斜

  近年来,为支持贵州省建设发展,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下达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充分考虑贵州省发展实际,在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总体指标逐年调减的情况,仍加大了贵州省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土地利用计划实施分级管理,国家只预留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其余用地指标全部下达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黔东南州用地计划指标包含在国家下达贵州省用地计划指标中。建议贵州省统筹安排使用用地计划,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做好用地保障。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发展计划司010-59192561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