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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60315201700380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9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100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内容概述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我部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贫困地区发展实际,采取超常规措施,努力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索 引 号
07B060315201700380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9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100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内容概述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我部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贫困地区发展实际,采取超常规措施,努力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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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同意对外公开

  袁桂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产业扶贫的建议收悉。经商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我部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贫困地区发展实际,采取超常规措施,努力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一、关于大力培养具有竞争力龙头企业

  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是增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在行业、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培植产业基础、注入稀缺要素、促进产业升级、拓宽增收门路。2017年3月,我部在河北阜平召开环京津农业扶贫对接会,会同北京、天津两市,组织120多家企业、经销商和批发市场对接环京津28个贫困县,签署各类合作协议168个,有力促进了当地产业扶贫工作。近两年,我部还组织企业与西藏、南疆方面对接,在特色品种保护开发、特色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推广、品牌提升、市场销售等方面达成一系列合作协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直接投资建基地、联合兴办加工、产销对接、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等形式,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农民增收。

  二、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产业扶贫优惠政策

  2016年9月,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大贫困地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促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农计发〔2016〕94号),明确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据初步统计,2016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累计安排14个片区各类农业资金约270亿元,主要用于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退牧还草、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棉油高产创建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财政专项,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利用现有项目和资金渠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为当地产业扶贫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关于促进“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形成“一村一品”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2016年,我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系统总结河北平泉食用菌“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带动脱贫的经验做法,形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精准脱贫的范例》报告,同时面向全国再筛选一批优秀的“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扶贫范例。2016年12月开始,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系列产业扶贫现场观摩活动,对全国贫困县党政负责同志开展培训,现场观摩产业扶贫范例,通过集中讲授、经验交流、媒体宣传等形式,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达到解惑、释疑、增信心、强能力的目的,切实指导各地深入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助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此外,开展新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其中近30%的示范村镇位于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服水土、接地气的产业扶贫案例,推进贫困地区“一村一品”发展,实行整村推进、整体开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早日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四、关于拓宽贫困地区贫困户增收渠道,从被动“输血”向主动“造血”转变

  一是通过总结推广宣传直接帮扶、订单帮扶、股权收益、信贷收益等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贫困地区贫困户、村集体、企业建立多方受益机制,把带动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安排产业扶贫项目的前置条件,通过项目牵引,把贫困户“粘”在产业链上。三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会同财政部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创业青年,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将农业部、中组部共同开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调整为主要面向贫困地区实施,2016年共举办177期示范培训班,遴选1.77万名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学习交流,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人口增收致富信心。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完善贫困地区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扶贫产业发展就近就地就业,引导财政资金折股量化,总结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帮扶模式,使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更加紧密、让贫困户受益更加精准。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教育培训计划,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人员参加各项学习培训内容,促进农业综合技能提升,真正实现由被动“输血”向主动“造血”的转变。

  五、关于创新产业扶贫发展模式,积极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贫困地区

  2016年底,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引导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部署了重点领域与路径,要求各地围绕重点领域,选择适合当地特点、对农业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需求长期稳定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试点。为扎实推进农业领域PPP项目,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筛选第一批试点项目,拟于近期公布,通过跟踪、指导、调度,及时做好试点项目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模式,逐步推广。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PPP试点项目跟踪,做好建设模式和经验总结,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稳步推进农业领域PPP项目。

  六、关于加快农村电商平台建设

  我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16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40号),建立健全扶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注重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农业电商脱贫。加强农业电商政策指导。2016年5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9月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了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和重大工程。撬动市场企业力量。2016年,我部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网库、邮乐网等5家大型电商企业签署了具体合作协议,开展全方位农业电商合作,4月开展苹果电商销售月行动,累计销售苹果5.4万吨。6月与京东进行对接,谋划开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专栏。11月组织“中国农垦旗舰店”在苏宁、天猫等大型电商平台上线。12月组织苏宁、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线下经销商赴贵州剑河对接,及时解决土鸡滞销卖难问题,同时帮助当地政府建立特色产业长效扶贫机制。建设农村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商务部积极推动整合农村相关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和公共仓储配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利用电子商务为贫困地区提供市场营销服务,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帮助开拓农产品市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脱贫增收。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全部纳入支持范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010-59191638)

                                   

                                      农业部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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