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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810308201700123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农计发〔2017〕33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2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6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关于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7B810308201700123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农计发〔2017〕33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生效日期
2017年02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6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关于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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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

  《关于报送2017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的报告》(川农业计〔2016〕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厅建设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茂县、理县、汶川县草原防火站3个,阿坝县、红原县草原火情监控站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等1350平方米和草原火情瞭望塔4座,安装物资储备架及安防监控设施3套;购置风力灭火机等扑火装备30套,通讯装备、取证装备和防火专用设备各3套(批),草原消防运兵车3辆;配备草原火情监控站前端预警监测系统4套、室内控制系统平台、应急传输系统各2套(详见附件)。总投资14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0万元,地方投资128万元。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你单位审批后报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8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截至当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请督促省级草原防火管理机构按照《草原防火条例》要求,协调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及其它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建成后切实发挥作用。

  附件:四川省阿坝州东北片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农业部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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