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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60308201600240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农计发[2016]4号
生效日期
2016年01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7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关于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7B060308201600240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农计发[2016]4号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生效日期
2016年01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7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关于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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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农业大学:

  《关于报送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校函﹝2015﹞3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华中农业大学承担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倒置荧光显微镜、磁性免疫色谱分析和研发系统、多标记微孔板检测系统、冷冻干燥机、电化学工作站、动物生理信号遥测系统等各1台(套)。总投资7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群在危害物污染机理、养殖过程管控等领域的研究能力。项目建成后,明确2-4种主要化合物代谢与残留规律,鉴定2-4种主要化合物的残留标志物,开发1-2套兽药残留评价技术,构建1-2个兽药残留预测预警模型,制定3-5项家禽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请据此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继续深化工艺流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你校审核后于2月29日前报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

  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在农业建设项目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填报项目初步设计和建设进度等信息。

  附件: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表

                                              农业部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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