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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31214201800168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30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07B031214201800168
信息名称
农业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30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农业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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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农业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认真抓好组织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部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常务会研究农业法治重大问题,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二是开展绩效考核。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我部将依法行政作为绩效管理的三大主体内容之一,专门制定了《依法行政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依法行政考评。2017年,部机关21个司局和派出机构共制定依法行政指标251项,考核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执行《农业部工作规则》和《农业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部门预算、农民负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充分发挥农业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经认真遴选,聘请10位知名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将3位同志申报为我部首批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将充分发挥农业领域“法治智库”的作用,为我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农业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三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我部建立了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部内工作机制,明确部机关各司局及派出机构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负责起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17年,我部共制定2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发的文件不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效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后我部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司局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2017628日,我部召开部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通过了《农业部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2017年,我部取消下放部级行政审批事项3项,部分下放2项;下放中央指定地方实施事项7项。经过近5年的减权放权,我部已实际取消下放调整22项部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事项16项。同时,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依法规范审批。我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有关部署,重新编制发布了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在国务院审改办对国务院59个部门开展的综合测评中,我部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位居第二名。 

  二是集中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定要求,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对我部现行有效的148部规章和219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是否有与上位法不一致或与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决策相抵触的内容,重点清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经过清理,对18部规章和4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3部规章和36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做到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印发《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以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阳光审批,在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节点和审批结果信息已公开438个的基础上,新增一批流程节点和审批结果公开信息,进一步扩大向申请人及社会公众的公开范围。 

  四、完善农业立法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2017年,农业立法取得新进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农药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3部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全面严格管理,为做好新时期农药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粪便污水收集、农村灌溉用水保护等方面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法律调整范围、成员资格和构成、组织机构、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联合社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对进一步规范、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是及时制定出台部门规章。贯彻落实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立足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情况,我部2017年共制定出台了10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及时颁布实施《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贯彻落实《种子法》实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的规定,制定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根据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要求,制定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十条”要求,与环保部联合制定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并且要经过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使我部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规范,文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强化上报党中央或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等9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查。 

  在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农业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目前农业领域共制定现行有效法律15部、行政法规29部、部门规章148部、地方性农业法规规章600多部,以《农业法》为核心的农业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各地农业部门坚定不移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统一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2458个县级、286个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县级覆盖率达到99%,市级覆盖率超过80%。农业综合执法的推进,理顺了执法体制,整合了执法力量,加大了执法力度,变季节性、运动式执法为经常性、主动式执法,成为农业部门职能转变的一大亮点,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假冒伪劣、药品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破坏资源等突出问题,我部部署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渔政专项执法行动“亮剑2017”、草原执法检查“绿剑行动”等一系列重大执法行动。各地农业部门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履职、主动出击,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依法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查办违法案件3万多件,调处涉农纠纷1.3万多起,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17年,继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命名了30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2017年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实施“互联网+农业执法”,建成全国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上线运行,有力提升了农业执法的水平和效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对农业部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进行修订,提前实现国务院要求100%全覆盖的目标。继续开展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选优秀案卷,反馈评查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地方执法办案。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实施《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轮训方案(20152018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 

  六、依法有效化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近年来,我部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逐年大幅增加,且案件类型多样、案情复杂、群体性强。2017年,我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行政应诉案件100件,涉及农村土地、农业补贴、集体资产等方面。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手段,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依法依规有效化解涉农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按时办结,行政应诉案件无一败诉,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对在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案情通报、复议意见书、常见问题应对指南等形式,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改进工作、弥补漏洞,把办案的过程变成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过程。 

  二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我部建立了部、司(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和重点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及时依法解决农民群众在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用真心、真诚与来访群众交流沟通,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上访,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保证了全年信访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经过多年建设,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452个,占涉农区县总数的97.3%,聘用仲裁员达53329人,基本做到了纠纷有专门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办理,在专门场所解决,仲裁工作能力有效提升。2017年,县乡村三级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7万多件,极大缓解了地方政府信访和基层法院诉讼压力。通过依法裁决,起到了“办好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宣传了国家法律和党的农村政策,提高了农民法治意识,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对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贯彻实施《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农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农业部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切实将普法融入到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农业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规划,把法治课程作为部里举办的有关培训的必修课,保证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17年,共举办3期全国农业执法培训班,围绕新出台法律法规和执法疑难问题,对430多名地方农业法治骨干进行了培训。为了增强广大干部的宪法意识,我部举行了首次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监誓,勉励参加宣誓的同志时刻牢记誓词,不忘初心,履行承诺,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 

  2018年,我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形成完备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农业执法体系、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科学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重点,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农业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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