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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30710201700190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无标签种子认定问题的函
文  号
农办政函〔2017〕3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内容概述
答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咨询认定拆除包装销售散种子行为的性质
索 引 号
07B030710201700190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无标签种子认定问题的函
文  号
农办政函〔2017〕31号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内容概述
答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咨询认定拆除包装销售散种子行为的性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无标签种子认定问题的函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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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咨询认定拆除包装销售散种子行为性质的函》(皖农种函〔201749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种子标签是保障用种者知情权、指导其科学选择和使用种子的重要依据,也是执法机关开展种子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判定标准。为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用种者合法权益,2015114日修订、2016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种子“没有标签的”,为假种子。据此,向用种者销售无标签的种子,应当认定为经营假种子的行为。

 

        农业部办公厅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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