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30404201300243
- 信息所属单位
-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标签问题的复函
- 文 号
- 农办政函【2013】21号
- 生效日期
- 2013年04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13年04月18日
- 内容概述
- 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种子包装物上印制的品种说明属于种子标签。
- 索 引 号
- 07B030404201300243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标签问题的复函
- 文 号
- 农办政函【2013】21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 生效日期
- 2013年04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13年04月18日
- 内容概述
- 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种子包装物上印制的品种说明属于种子标签。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标签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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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站《关于种子案件中有关标签问题的请示》(内农种站办字[2013]第1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销售的种子都应当附有标签,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根据《种子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种子包装物印制的品种说明,属于种子标签,不属于广告范畴。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依照《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进行处理。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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