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70315202400183
- 信息所属单位
- 计划财务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议〔2024〕87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索 引 号
- 07B070315202400183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议〔2024〕87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计划财务司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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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新萍、王花萍代表:
关于过渡期后农村困难地区资金投入方式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我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完善中央财政对脱贫地区发展支持政策,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不断推动完善资金支持政策,指导各地将衔接资金优先用于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过渡期以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逐年提高。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要求,我部印发专门通知指导地方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保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是拓展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的重要手段。我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撬动社会资本多元投入。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继续通过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等政策稳定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聚焦脱贫地区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持续推动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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