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70315202000961
- 信息所属单位
- 计划财务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07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358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1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0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070315202000961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07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358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计划财务司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1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07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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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仁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形成社会合力共同破解“谁来种粮”难题的建议收悉。经商水利部、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方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6年,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对象和补贴依据,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地方在确定具体补贴方案时,可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兑付,体现“谁种地,补贴谁”,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利益。
二、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67亿元,支持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为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指导地方通过政府专项债等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部分地区通过有效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在中央补助资金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建设标准。同时,为加快补齐灌区骨干灌排设施短板,水利部门以2年为周期滚动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并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促进灌区现代化建设。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调研,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各方“责、权、利”,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效益,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水利基础。
三、关于加大奖补力度,激发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聚焦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后,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在支持粮食加工设施方面,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粮食仓储、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提升粮食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在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统筹资金支持包括粮食生产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提升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农田建设方面,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地方在安排建设任务和分解下达投资时,将资金向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帮助加快改善粮食生产田间设施条件,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四、关于完善土地政策,促进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838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2亿多农户,确权到户约15亿亩,基本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确认了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完善补贴政策等提供了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我部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各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的监管,规范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
五、关于加大信贷支持,解决融资瓶颈
一直以来,我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推动解决农民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特别是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集中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前三年重点用于建设具有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推动解决农业特别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我部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明确要求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突出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保项目57.1万个,在保余额1753.4亿元,其中粮食种植信贷担保在保余额335.7亿元。
六、关于补足保险“短板”,增强抗灾能力
近年来,我部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部门,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升级,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一方面,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将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糖料等粮油作物纳入补贴范围,2016—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保费补贴资金802.28亿元。另一方面,深化农业保险试点探索,不断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覆盖面,稳步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深化大宗农产品保险费率决定、保障水平动态调整,以及承保、损失核定、理赔等机制改革,加快提升农业保险科技服务能力。
七、关于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种粮水平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支持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安排资金45亿元,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并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同时,通过指导性任务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场化服务力量开展农技服务,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地方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大农技推广普及力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粮食安全政策体系,支持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010-59192514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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