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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7B230315201801470
- 信息所属单位
-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9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8〕286号
- 生效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内容概述
- 目前我部已开展前期相关工作正会同国家林业局,联合上报国务院申请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索 引 号
- 07B230315201801470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9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8〕286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办公厅
- 生效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内容概述
- 目前我部已开展前期相关工作正会同国家林业局,联合上报国务院申请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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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志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江江豚是长江目前唯一的水生哺乳动物,是长江水生生态系统的指示性物种。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江江豚的数量急剧减少,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我部高度重视长江江豚保护工作,于2014年印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农长渔发〔2014〕1号),于2016年印发了《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2015—2017年,我部组织实施了3次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7年,我部组织开展长江江豚生态科学考察。结果显示,整个长江流域长江江豚的种群数量为1012头,与2012年(1040头)基本保持一致,种群规模快速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致危因素没有根本性减少和改善,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其保护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升级工作迫在眉睫。近年来,我部一直在推进提升长江江豚保护级别的工作。2017年3月30日,我部发布《农业部关于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在网络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2017年5月9日,我部召开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专题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并建议尽快按程序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我部和林草局在水生野生动物部分已形成一致意见,但因有关方面对陆生部分的梅花鹿、野牦牛、野骆驼、马鹿等个别物种存在不同意见,名录调整工作暂时搁置。鉴于长江江豚极度濒危的现状,经商林草局,我部拟单独申请调整长江江豚的保护等级。目前我部正会同林草局,联合上报国务院,申请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落实《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加快推进长江江豚保护的各项工作,通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繁育保护行动、遗传资源保护和支撑保障等五大行动,推动实现拯救长江江豚的目标。
感谢你们对长江江豚保护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021—62453006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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