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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30314201400731
信息所属单位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信息名称
牛盾副部长在农业部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渔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文  号
农业部情况通报第35号
生效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发布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内容概述
牛盾副部长在农业部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渔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索 引 号
07B230314201400731
信息名称
牛盾副部长在农业部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渔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文  号
农业部情况通报第35号
信息所属单位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发布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内容概述
牛盾副部长在农业部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渔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牛盾副部长在农业部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渔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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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共同见证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长江办”)的正式成立,研究下一步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长江办是我国第一个内陆流域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开启内陆渔政管理的新征程,谱写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事业的新篇章。长江办从开始筹备到正式成立经过了半年的时间,部人事司、办公厅、渔业局、财务司、计划司、机关服务局、水科院等司局和相关单位积极谋划、通力合作,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长江办的设立,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这里,我代表农业部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渔政管理工作和水生生物养护事业的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有关机构单位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向流域范围内20个省(区、市)渔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成立长江办的重要意义

  长江办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根据新的任务要求成立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农业部党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工作职能的重要举措。长江办的设立,对于强化流域渔政管理,保护我国宝贵的江河湖泊,实现“美丽中国”梦想以及保障渔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国家重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生态环境保护已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水域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域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维系流域生态平衡、保障国家食品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央严格控制编制、大力精简机构的大背景下,中编办批准成立长江办,作为农业部的派出行政机构,专门负责黄河流域以南流域水域的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农业部践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

  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整合海上执法力量,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三个海区渔政局从农业部划转出去,农业部将不再负责海洋禁渔区线外的渔政执法工作,但海洋禁渔区线内及内陆水域和边境水域仍由渔业部门以渔政的名义开展渔政监督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农业部坚决支持拥护,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办正是在这个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设立的,是农业部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强化内陆水域、边境水域渔政执法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职责的战略部署。这次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调整,对于农业部来讲,流域渔政管理和江河湖泊生物资源保护的职能将得到大大加强。

  三是加强流域性渔业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按年径流量划分,我国10大河流中,长江办管辖水域占了8条,包括长江、珠江、雅鲁藏布江、淮河、澜沧江、怒江、闽江和钱塘江。这些河流水域是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具有不可替代的水生生物资源优势和水域生态区位优势。澜沧江、雅鲁藏布江等边境河流是连接我国西南与东南亚各国的重要国际河流,在水资源的调度分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多年来,各级渔业部门和执法机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流域渔业执法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比如组织实施长江、珠江禁渔期制度,开展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船队联合执法,保护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参与环评生态补偿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但当前各大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水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剧,渔港建设滞后,渔民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面临巨大挑战,渔业产业发展基础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加强流域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对流域渔业执法的顶层设计、宏观指导和整体推进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

  二、科学判断当前我国流域渔政管理面临的形势

  (一)当前面临的突出挑战

  水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生态环境是难修复、难恢复、难再生的资源。大量涉水工程挤占渔业水域和滩涂资源,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传统渔业空间受到挤压。据不完全统计,2001-2010年我国已建、在建和拟建的大型水电站合计63项,2011-2020年还有72项大型水电站工程正在或已经上马。大型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不断上马,彻底改变了区域水域生态环境。前不久就发生了溪洛渡水电站不合理泄水导致金沙江向家坝库区水生生物大量死亡的事件。水域污染是水生生物生境破坏、生物总量减少、生产力不断下降的另一大因素。据统计,我国各大流域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占比达到10%,部分流域劣V类的比例甚至高达近四成。近年来,渤海湾、松花江、沱江等重特大水域污染事故都教训惨痛,需要各有关方面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航运的快速发展,在发挥“低成本、大运量”优势的同时也严重挤占了水生生物的生存空间,螺旋桨等经常误伤江豚等水生野生动物。码头、岸线工程侵直接侵占水生生物的索饵、育肥场。

  水生生物资源急剧衰退。我国有水生生物2万多种,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目前水生生物资源快速衰退,白鱀豚于2006年被宣布功能性灭绝,仅存的另一豚类江豚种群数量已经少于大熊猫,现仅有1000多头,并正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骤减,岌岌可危。长江流域天然捕捞量从1954年的42.7万吨下降到不足10万吨,绝大部分捕捞品种都不能形成鱼汛。我国淡水渔业养殖的基础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天然捕捞量从占渔获物的80%降至目前的14%,产卵量也从300亿尾降至目前不足10亿尾,仅为原来的3%。水生生物链中各个物种的资源状况全面衰退,状况令人担忧。水生生物资源的衰退直接导致渔民“无鱼可捕”,部分渔民为了生计,采用“电、毒、炸”和“绝户网”等严重破坏资源生态的非法作业形式,进一步加重捕捞的压力,加剧了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渔民转产转业的资金和途径缺乏,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过度捕捞难以得到根本遏制,降低捕捞强度的努力步履维艰。

  渔政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渔政管理经费特别是内陆流域渔政管理经费没有同步增长,无法满足正常开展渔政执法监管业务工作的需要。部分地区日常巡航执法经费没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或仅编列一部分,导致渔政执法船舶建成后却不敢用、用不起,没有发挥应有的执法效果。保护区特别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多数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没有专项经费,管理力量严重跟不上,制约保护区作用的正常发挥。

  (二)当前面临的有利条件

  内陆和边境流域水域渔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长江办成立前,长江、珠江等流域的渔政管理工作是由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海区渔政局受部里委托组织实施的。现在,农业部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还是行政部门,这是内陆和边境流域水域渔政管理职能得到强化的直接体现。长江办的成立可以有效打破行政地域管辖的局限,进一步突出流域的整体管理,统筹流域渔政执法力量,制定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统一规划,降低流域内跨界管理与协调的难度,提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

  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明确提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多次对渔业渔政问题做出重要指示,他进渔港、上渔船、与渔民群众亲切交谈,并且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要求坚决清除“绝户网”,扼制竭泽而渔。新一届政府组织召开国务院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各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直接推动了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为渔业渔政改革攻坚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提振了士气。

  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和支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现在,公众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认识到水生生态与人类自身发展戚戚相关,对水域生态保护的呼声不断提高。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民间团体不断发展壮大,各类水域生态保护的民间团体大量涌现。全社会开始普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观、文化观和道德观。公众的参与意识不断提高,对水域生态状况、污染排放、水域环境事故、行政许可、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信息公开要求越来越高。公众积极监督企业排污行为、评价环保行政作为。政府、公众良性互动的局面已开始出现,舆论监督力度空前,水域生态的报道时常成为新闻热点。除传统媒体外、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参与到水域生态保护中。社会公众对水域生态环境和我们渔政工作的关注,既给了我们很大压力,也给了我们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

  流域性渔政管理具备了一定基础。自2003年和2011年起长江、珠江流域分别实行禁渔期制度,减缓了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提高了全社会共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促进了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这些年来,各级渔政部门在流域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面开展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2009年珠渔委与广西桂林和柳州建立了三方联合共管模式,明确各方的职责任务和共管水域,探索流域资源养护新机制。长渔委整合长江流域近30艘渔政执法船,成立了长江特编渔政执法船队,打破原有的属地执法管理模式,开创了流域性渔政执法的先例。在长渔委的协调推动下,2011年,世界最大的水利水电工程三峡工程为水生生物开展试验性生态调度,对于保护长江中下游的水生生物资源具有重要作用,对促进内陆水域水利生态调度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2012年长渔委与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建立的中美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将水域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到中美两国政府每年战略与经济对话的范畴,扩大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国际影响力。2013年广西省崇左市与越南边境公安屯一道,对中越边界重点河段开展首次中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凝聚了广大渔政工作者的智慧和汗水,是长江办成立乃至未来发展的坚实工作基础。

  三、准确把握长江办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方向

  长江办的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事业。作为新设立的机构,长江办要在农业部党组的领导下,继承相关流域渔政管理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有作为”的中国渔政精神,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努力开创流域渔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长江办的职责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和生态灾难,在我国经过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就开始集中显现。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经济发展、渔民民生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各方利益诉求相互碰撞,各种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相互交织,对渔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加强。长江办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发展阶段,以流域统一管理的形式,代表国家行使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流域、重要水域、边境水域的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职能,为保护好祖国美丽的江河湖泊、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水域生态保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民族兴亡,长江办要勇于担当,带领相关流域和水域的各级渔政部门履好职,尽好责,不辜负农业部党组的重托,不辜负广大人民对建设美丽江河、美丽中国的美好期待。长江办成立后,要在相关流域和水域范围内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将渔业水域生态建设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生态优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水域生态保护的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实现从单纯重视经济增长转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从生态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向生态保护与发展经济并行,推动实现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要强化渔政监管,严格渔业执法,从源头上遏制内陆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要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工程建设侵水占水增多、渔业水域污染事件多发、捕捞强度过大、局部养殖容量过载、渔民收入增长过慢等渔业资源环境及渔民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大力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保护和修复重要渔业资源和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促进水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协调推进。

  长江办是一个新机构,也是农业部设立的第一个派出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对部党组和分管部领导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协调指导。涉及全国性内陆水域渔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渔政监督管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工作,由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实施或统筹协调,长江办参与;涉及长江办所辖水域专有的渔业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渔政监督管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工作,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指导下,由长江办负责。作为一个新机构,长江办要主动做好部内部外的沟通协调工作,按照“三定”方案准确职责定位,尽快理顺工作关系。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长江办的工作,相关省区市各级渔政部门要在新的管理体制下,与长江办一起尽快形成渔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合力。

  另外,长江办设立在上海,党的关系将实行属地化管理,领导班子也将由上海市协管。长江办要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为建设好上海长江口和谐渔区履行好职责。

  (二)流域渔政事业的发展方向

  流域渔政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什么样的导向,在这里我提五点要求:

  一要坚持推动渔政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发展。渔政队伍肩负着兴渔、治渔的重要职责。长江办要会同相关流域和水域范围内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理顺管理体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渔政队伍公务员化建设。要把完善渔政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渔政人员素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公共管理服务职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开拓思路,积极探索,从流域渔政管理的实际出发,合理布设站点,不断完善管理工作体系;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渔政管理的事权,确保统一思想、政令畅通,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横向合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基层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人员素质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实现渔政队伍建设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要坚持推动渔政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日前中央宣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聚焦推进依法治国问题。相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言,我国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渔业法》及其配套法规亟待修订完善,目前我部正配合立法机关开展修订工作。内陆水域或者流域性专门的水生生物养护立法滞后问题更为突出,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便实施操作,一些规定没有监管处罚措施而流于形式。而同时,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为《长江法》的立法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长江办要认真总结内陆流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急需破解的难题,尽快开展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加强与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以及辖区内各级地方人大、政府立法机关的对接,加快推进内陆流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法律法规建设。

  三要坚持推进渔政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步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长江办管理的流域和水域线路长,面积广,要及时准确掌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没有现代化的装备和信息化的手段是不行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历史阶段,是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长江办要抓住国家推进“四化同步”的有利契机,全面掌握所辖水域渔政队伍能力建设水平,抓紧制定渔政管理能力条件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内陆渔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长江办要通过信息化提升改造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渔政监管的执行力。长江办工作还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专业性工作,特别是有关涉渔工程的环评、污染事故的鉴定评估等,需要很强的科研力量作支撑。要与水科院等各有关科研部门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充分借助和依靠科研部门的科技、人力优势做好渔政管理和资源养护等工作。

  四要坚持舆论宣传的社会化导向。在把握正面舆论导向的基础上,要坚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的主阵地和引领作用,利用舆论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服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特别要重视网络新媒体的力量,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资源,发挥“一传十,十传百”的蝴蝶扩散效应,让人人都来关心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创造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借助有关生态、生物保护组织的影响力宣传我们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导向。

  五要坚持水生生物养护资金投入的多元化方向。我国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形势已经非常严峻,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投入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的修复工作中。要积极探索设立流域或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各方资金投入,建立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快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矿企业排污等在发电收益、排污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水生生物保护基金。对其他损害行为,按照损害程度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一并纳入到保护基金中。

  四、当前长江办要突出抓好的几项工作

  长江办的全体同志要同相关流域和水域范围内各级渔政管理部门一道,群策群力、科学谋划,全面布局、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流域和水域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有序开展。要开好头,起好步,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努力争取各项工作都有新起色,新进展。

  一是要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根据生态功能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多种因素进行核算,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完善水生生物损害补偿机制。生态资源占用者或环境损害者要对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予赔偿,开发者要为其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的行为支付成本,生态服务受益者有责任和义务向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的地区和人们进行补偿。要以创新为驱动,拓展生态补偿的内涵,扩大生态补偿的来源渠道,更好的发挥生态补偿经费的效果。

  二是要切实加强渔政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禁渔监管、渔船渔具管理、渔业安全生产、涉水工程环评和污染事故处理等渔政执法管理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要加快建设相关流域和水域渔业资源监测体系,科学评估渔业资源量,合理确定渔业捕捞许可量,实施严格的捕捞许可制度,控制渔民渔船数量,引导渔民转产转业逐步退出传统捕捞,降低捕捞强度。抓紧制定内陆渔业捕捞网具标准目录及最小网目尺寸,坚持不懈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加强特编渔政执法船队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打造成一支流域性综合性渔政执法力量。

  三是要大力推进水域生态修复。要充分发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促进渔业持续发展的作用,拓展增殖放流资金渠道,严把增殖放流苗种关,规范增殖放流行为,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要重视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将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作为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好保护区的示范带头和辐射引领作用。要不断推进灌江纳苗和生态调度工作,利用工程技术手段沟通江湖联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四是要千方百计改善渔民民生。要加强对渔民依法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和捕捞权利的保护,完善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制度。加强水域污染事故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理,防范和减少污染事故,保障遭受损失的渔民得到合理赔偿。推动完善渔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渔区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解决“失水”渔民生计问题。促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加大转产转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渔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渔民增收渠道。

  同志们,我们正处于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共存,使命与光荣并肩。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务实敬业的态度,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共同推进长江等相关流域和水域渔业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继续谱写渔政管理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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