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10401201000337
- 信息所属单位
- 办公厅
- 信息名称
- 全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 文 号
- 农办办[2010]24号
- 生效日期
- 2010年06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10年06月08日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07B010401201000337
- 信息名称
- 全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 文 号
- 农办办[2010]24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办公厅
- 生效日期
- 2010年06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10年06月08日
- 内容概述
全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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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现提出全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关于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2.有党委(党组)成员分管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高度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3.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选拔的考核范围,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4.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5.认真开展“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关于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基本要求
1.加大对领导干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协调安排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保密教育课,做到教育有计划、课时有安排;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2.开展涉密人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教育管理。
3.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结合公务员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4.对专兼职保密干部进行保密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
5.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大中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把保密教育与爱国主义等其他教育相结合。
6.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推动面向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关于配合重点工作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以通报的重大泄密案件和本地区本部门保密检查中发现和处理的严重违规、泄密案件为生动教材,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2.围绕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确保签订人员熟悉保密承诺内容,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和履行承诺职责的能力。
3.加强《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图文本)》学习宣传,利用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学常识、用常识,切实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组织播放国家保密部门制发的保密警示教育片,编制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和专题教育片。
5.积极参加国家保密部门和省级以上普法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关于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加强保密理论研究,撰写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工作研讨文章,出版保密法制理论著作,参加保密法制论坛。
2.建立保密教育培训基地,加强保密教育学科建设,开展保密专业学历教育。
3.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4.配备必要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5.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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