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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7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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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养殖环保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现答复如下。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2016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召开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面启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关于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

畜禽粪污是可利用的宝贵资源。推广种养结合,有助于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土壤地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农业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在技术研发方面,依托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等技术力量,组建了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技支撑。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经济实用的种养结合技术模式。在技术培训方面,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为重点,在畜牧业主产区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将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作为示范创建重点,累计创建了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4179家,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等方式,以点带面,带领周边养殖场户开展生态养殖,推进种养结合,提升种养业综合效益,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下一步,农业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导各地农牧部门切实履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的法定职责,组织开展种养结合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以畜牧大县为重点,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二、关于加强对规模化养殖的政策引导

畜禽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农业部以农牧结合、适度规模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016年,全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56%。规模养殖已成为畜产品市场稳定供应的重要支撑,是保供给的“压舱石”。

关于划定养殖专用区域。农业部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地方综合考虑生产发展基础、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引导生猪养殖向玉米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明确了禁养区的划定范围和工作流程,指导各地科学有序推进禁养区划定,统筹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强规划引导,组织制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指导地方进一步优化规模养殖区域布局,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

关于规模养殖用地政策。国土资源部积极支持畜禽规模养殖等项目兴建必要的环保设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畜禽有机物处置以及必需配套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处理设施用地等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并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指导地方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做好用地保障,支持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兴建必要的环保设施。

关于规模养殖环评政策。环境保护部严格把好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发挥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一是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对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二是在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时,取消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合理确定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登记表的项目规模,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发展。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新的环评分类名录的宣贯,推动企业按照新分类开展环评,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做好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强化规划环评联动和环保措施要求,加强规模养殖相关项目环评的监管,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规模养殖补贴政策。近年来,国家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等政策,支持规模养殖企业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实施肉牛、肉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以及饲草料基地建设、防疫、质量安全及生产设施改造等。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各地农牧部门组织实施好肉牛、肉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持续提高养殖企业的规模化水平、设施化装备水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对环保达标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给予更多鼓励和政策优惠

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粪污处理利用的一系列激励政策措施。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并从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用电等多个层面,提出了“一揽子”扶持政策,初步构建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体系。关于养殖场排污方面,《意见》提出,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强行业指导,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推广经济适用高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帮助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降低环保成本,促进畜牧业生产节本增效;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意见》有关扶持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让广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受益。

感谢您对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畜牧业司  010—59191356

 

                农业部

2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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