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辽宁省丹东市海洋红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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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厅《关于报送〈辽宁省丹东海洋红中心渔港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辽海渔计发[2006]7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广州港湾工程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修改稿)。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二)防波堤兼码头:外侧防波堤长644米,主体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分别采用大块石和扭王字块体两种护面(其中东段458米采用大块石护面,东南段186米采用扭王字块体护面),内侧码头长602米,宽30米(码头前方12米采用桩基为PHC桩的高桩梁板式结构,后方18米设浆砌块石挡墙结构后进行陆域回填),防波堤兼码头的地基处理采用塑料排水板进行加固。
(三)防波堤:总长799米,防波堤主体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外侧分别采用大块石和扭王字块体两种护面(其中东段85米外侧采用大块石护面,东南段214米和南段500米外侧均采用扭王字块体护面),内侧分别采用干砌块石和大块石两种护面(其中东段85米内侧采用干砌块石护面,东南段214米和南段500米内侧则均采用大块石护面),防波堤堤顶设置浆砌块石挡浪墙,防波堤的地基处理采用塑料排水板进行加固。
(四)护岸:长1111米,共分5段,分别采用斜坡式大块石护面和干砌块石护面结构,其中东段215米和西南段335米护岸采用大块石护面,并在护岸前沿设置浆砌块石胸墙,其余3段共561米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面。
(五)港区道路:10000平方米,路面结构层由下往上分别采用块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混凝土面层。
(六)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七)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港区电气工程、灯塔、浮标、污水排放设施和通讯导航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7859.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30.80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547万元,预备费用350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5359.08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防波堤工程的地质条件,进一步深化防波堤工程施工时的分期加荷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加荷速率和加固时间要求,指导施工单位合理施工。
(二)在工程施工招标时,应重点考察施工单位在防波堤软基处理方面的施工经验和能力,可考虑让施工单位以带案投标方式参与工程招投标(例如采用爆破挤淤填石法处理防波堤软基的施工设计方案等)。
(三)在防波堤工程的地基处理及堤身分级加荷施工中,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注意加强施工中的地基沉降观测(一般沉降速率控制在10~20毫米/天)和边坡位移观测(一般边坡位移控制在4~6毫米/天),以确保防波堤的结构安全。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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