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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561号

发布时间:20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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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561号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申请的“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5-06)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5-06)

 

 

证书编号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使用范围

新饲证字(2005)09号

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

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

  

  解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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