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70号(农林水利类第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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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综合性举措。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一、关于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8年1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整村推进农村改厕,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的现实情况,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并安排30亿元,会同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支持中西部省份以县为单位,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短板,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实。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和村庄,以农村生活垃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为工作重点开展整治工作。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80亿元,累计完成8.5万多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四是加大督查激励。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19个县(市、区)予以激励,在2019年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二、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理
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均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鼓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二是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鼓励各地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收益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山东、江苏、安徽等地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中的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取得较好效果。四是探索多样化投入方式。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三、关于建立健全管护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三分建、七分管”。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管护工作指导。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求各地在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建后运行管护问题,明确运行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积极鼓励地方结合农村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管护方式,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督促地方广泛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参与运行管护的专业能力和习惯意识,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此外,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先后召开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和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会,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提高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等文件,强调要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二是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2018年,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付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2019年,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建立配套管护制度、优化多元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指导地方解决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谁来管、如何管、经费从哪里来等问题,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制度设计,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督导,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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