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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提案主要包含三项内容:(1)将NGT植物分为两类,第一类NGT植物可自然产生或通过常规育种获得,第二类NGT植物不可自然产生或通过常规育种获得;(2)第一类NGT植物不受转基因法规监管(产品无需标签),并遵守适用于常规植物的规定,但仍被禁止用于有机生产。申请人需要向成员国的主管部门或欧洲食品安全局提交申请以确定是否符合第一类NGT植物的标准,并由欧盟委员会建立公开数据库以记录相关信息,用于育种的第一类NGT植物需要标明“cat 1 NGT”标签(种子需要标签);(3)第二类NGT植物仍受转基因法规监管,在上市前需要接受风险评估和授权,并需要遵守转基因法规的可追溯性和标签要求,但在不影响其他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增加标签以说明具体性状功能。如果此类NGT植物不具有耐除草剂的特性,但具有增产、生物胁迫耐受性、非生物胁迫耐受性、高效利用资源、增强可持续性、改善营养或品质和减少生产投入中的一个或多个特性,则可提出降低经济和时间成本的申请。此外,成员国需要采取共存措施以避免第二类NGT植物与有机作物或常规作物混杂。目前,该提案还需要欧洲理事会和议会审议通过。
(来源:欧盟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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