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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来贺同志事迹

日期: 2009-09-27 09:21 作者: 来源: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字体: 打印本页

  史来贺,男,汉族,1930年7月出生,卒于2003年4月,中共党员。

  史来贺于1952年12月开始担任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党支部书记,连续51年工作在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他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坚持按劳取酬、合理差别、共同富裕,自力更生、勤俭创业、开拓创新,把昔日穷得丁当响的刘庄村建设成为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经济市场化、农民知识化、生活城市化、管理民主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了实现“让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都过上好日子”的誓言,为了改变刘庄村的穷面貌,20世纪50年代初期,史来贺就带领群众平地改土,用20年时间,把刘庄村700多块凹凸不平的土地改造成现代化农业园区。他以畜牧业为突破口,推进村办集体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相继建起了畜牧场、机械厂、食品厂、造纸厂、面粉厂等村办企业,使农、工、副、牧、林业齐发展,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1985年,兴建起高科技企业——河南新乡华星药厂,现已发展成为能生产数十种原料药和成品药的外向型企业,是我国最大的肌苷生产厂家和国内最大的抗生素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

  史来贺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1976年4月开始,他带领群众建设刘庄村第一代新村楼房,1994年建设第二代单元式住宅楼房,2000年规划建设第三代400套现代化、智能化、花园式配套齐全的新型农民别墅,使全村人生活幸福美满、安居乐业。

  史来贺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乡镇企业功勋等荣誉称号。第三、五、六、七、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第五、六、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