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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上海市浦东新区

日期: 2013-02-04 11:38 作者: 上海市浦东新区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2012年浦东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

  在市农委的精心指导,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2012年浦东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紧紧围绕把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示范区中的示范区”工作目标,强化措施,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树立了合庆镇、大团镇赵桥村、祥欣畜禽公司、红刚青扁豆专业合作社等较好体现示范、引领作用的浦东“三农”工作“十面红旗”,浦东还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全区粮食预计总产量达3.25亿斤,比去年增10%;蔬菜在田面积9.58万亩,累计上市量44.6万吨,其中绿叶菜3.49万亩、上市量20.69万吨(截至三季度)。生猪总产量4.05万吨,肉禽总产量2.60万吨,蛋类总产量2.05万吨,奶类总产量4.43万吨,水产品总产量2.02万吨。上市地产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达60%以上;生产基地组织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达到60%以上。拥有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17个,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13个。西甜瓜、草莓、水蜜桃在市果品推优评优中获得金奖,周浦棋杆村(优质葡萄)和大团镇(水蜜桃)上报为全国“一镇(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17850元,增幅达13%。

  二、主要工作

  (一)关于村庄改造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推进并完成了2011年度村庄改造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在验收工作中,首次引入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了村庄改造区域的镇人大代表、老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与验收,进行第三方的社会评议,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二是按照“四个确保”(确保尊重民意、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长效管理、确保领导到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村庄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2012年村庄改造计划方案,对14个镇57个行政村(其中26个村已部分改造)中实施村庄改造,惠及约4万户农村居民,项目预算总投资控制在约15亿元(其中区财力补贴约12.75亿元)。今年实施的村庄改造项目预审过程中特别增设了造价咨询环节,以进一步优化村庄改造项目方案。今年首次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村庄改造综合整合类项目进行立项批复前的设计方案预审、造价审核和工程量的复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设计方案评审。通过造价咨询,核减项目建设资金3080万元,核减率为6.09%,有效节省了资金费用;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趋于统一规范。预计2012年村庄改造项目建设可完成85%。三是组织实施2010-2012年村庄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和2013、2014年项目计划编制准备工作。新区村庄改造五年(2010-2014年)行动计划已进入第三年,为更好地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村庄改造任务,着手对前三年村庄改造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估,目前已经完成绩效评估报告初稿,正在进一步细化完善。与此同时,在各镇上报数据基础上,研究制定2013-2014年村庄改造计划建议方案。

  (二)关于农民增收工作。在总结去年促进农民增收的“五头”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为切实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政策导向和撬动作用,今年我们加强了有关政策的完善工作,特别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涉农企业吸纳本区农村户籍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补贴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有了进一步提高,从每人每年7700元提高到2012年的每人每年11550元,增幅50%,在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政策导向和撬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方面作出了新努力。预计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增幅12.5%的年度农民增收目标,经过努力能实现。

  从今年的情况看,农民收入增幅有可能要低于城镇居民。之所以如此,一是在农民转移性收入方面,政策边际效应递减。今年除了涉农企业吸纳本区农村户籍劳动力就业补贴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提高50%外,其他“四头”政策补贴标准还是去年数额。二是作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总收入70%的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一方面受欧债危机影响,中小企业倒闭,农民就业形势严峻,另一方面,涉农企业用工亦受制肘于劳动强度大、工资福利低、农民就业积极性不高的影响。三是财产性收入对农民收入贡献甚微,其主要原因是以住房出租、物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财产性收入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而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聚集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南片地区由于偏远闭塞,经济欠发达,农民房租收入低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困难等不利因素,制约了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四是通过精耕细作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浦东农民经营性收入已在全市居领先位置。在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等方面没有大的突破情况下,加以受自然天气和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民经营性收入很难有新的增长。

  (三)关于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方面。今年我们主要抓了这么几项工作:一是配合国家农业部在上海成功召开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会。今年4月,国家农业部在浦东召开全国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现场会。会议期间,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等领导对浦东都市现代农业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积极筹备组建浦东农业发展集团。三是推进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5个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浦东农业“十二五”规划,制定了《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规划了“五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即东滩5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基地、孙桥种源农业老港示范基地、浦东农耕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基地、曹路设施菜田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祝桥名特优农产品示范基地。五个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总建设费1.33亿元,为新区近年来在农业上单项投资较大的农业基础项目,今年11月全面开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4月前完成建设。曹路、惠南、祝桥、川沙、大团等5个镇级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向重点涉农区域(镇)、重点农业项目聚焦,安排3.25亿元(其中,市级2亿元,区级1.25亿元)支农整合资金用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四是落实并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浦东的全年粮食、蔬菜等主要地产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任务,农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和22个涉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级示范镇创建工作也得到有力推进,落实推进了5万多亩粮食高产示范方(147个)、8家蔬菜标准化示范园的创建工作,全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9.9%以上,水产品检测合格率为100%。五是成功举办了浦东新区第四届农博会,参展涉农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约100家,展示名、特、优、新农产品近500种,有5.5万多市民到场参观、购物,实现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2530万元,比去年增加6.3%。

  (四)关于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今年是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作为区政府实事工程之一,今年治理工作重点是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环境严重、农田违章搭建”的不规范养猪户、养鸭户的治理。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全年治理计划的95%,其中已治理不规范320户,治理棚舍面积9万平方米,退养猪5.8万头、禽110万羽,兑现治理补贴资金2800万(区级财政)。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的最后冲刺、扫尾和巩固、总结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治理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日常巡查监管措施,防止“整治三年功,回潮反弹一夜功”等情况的发生,努力使浦东的农村、农田通过不规范畜禽整治,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五)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建立了浦东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区农委集体资产管理处)。以此为契机,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10月成功创建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重点做好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组织体系。在区级层面,建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农委、区监察局等部门和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街镇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联席会议。街镇层面,建立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对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村组层面,以“村资分离”为导向,逐步理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完善“一支部两委会”(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资产管委会)的村级管理架构。二是加强了对农村“三资”网络平台日常监管。以“制度加科技”为运行模式,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了“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日常管理维护的相关制度和保障机制,全区24个镇374个村相关数据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确保“三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农村“一点通”点击次数达10.6万次,在上海市处于首位。与此同时,全面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工作。全区村级组织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委托记账管理模式,基本实现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化、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网络化、监督多元化。目前我区24个镇已全部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制度。三是探索既使群众满意,又能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经营体制和收益分配方式。在康桥镇石门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探索了在股权分配中形成了农龄分配和人头分配相结合的新模式,在北蔡镇南新村进行了集体经济组织农龄量化经营性收益的探索。四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行为。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出售、收购)、投资、增资扩股、划拨、甄别、出租出借和不实资产核销等活动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了相应的操作规范,促进集体产权合理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成了新场、宣桥等镇的镇级集体公司资产重组及集体资产处置审核备案工作;组织了川沙新镇等镇撤三建二和临港区域行政区域调整集体资产划分工作。强化了对撤制村、队(组)集体资产处置指导和服务,编印《浦东新区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操作规范及政策汇编》,完成4个撤制行政村27个撤制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五是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工作,实现了全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纠纷调解仲裁信息的实时统计、查询和监管。截止目前,全区24个镇372个行政村家庭承包面积25.5万亩(其中:确权确地18.7万亩,确权确利6.8万亩),涉及承包农户13万户、34万共有人;达到30亩以上规模流转的承包土地10.4万亩。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践多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方式,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水平。今年承包地流转面积10.5万亩,比上年增加16%。六是推进实施全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统计工作,为今后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奠定基础。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尽管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有了积极进展,效果凸显,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农业基础薄弱,由于之前基础设施历史欠债较多,导致全面实现农业设施及装备现代化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在形态布局、组织化程度、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矛盾突出。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建设发展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政策上促进作用不强。

  三、下步打算

  2013年是“十八大”之后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中期之年。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将着重从促进城乡统筹,缩小二元结构差距的角度,在破解制约浦东“三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方面作出努力,促进浦东“三农”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重点推进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以村庄改造工作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

  2013年是村庄改造五年计划实施的第四个年头,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已对涉及17个镇162个行政村12.35万户农户实施了村庄改造,占总计划230个行政村的70.4%和总计划20.3万户的60.8%。其中,高桥、曹路、合庆、康桥、周浦等5镇已基本完成村庄改造任务。全区尚需实施村庄改造的还有涉及11个镇68个村约7.6万户。

  对2013年村庄改造工作,我们将在总结前三年村庄改造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益求精,着力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2012年村庄改造项目的收尾和竣工验收工作。切实做好村庄改造项目余款清算、审计审价和村庄改造项目形成的设施性资产的界定、移交、建档工作。二是科学编制和扎实推进2013年村庄改造工作。1、统筹安排科学编制2013年、2014年两年村庄改造项目计划,分批组团推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资金投放精准度。2013年计划投资10.7亿元,对涉及11个镇49个行政村3.9万户农户实施村庄改造。2、合理安排工程节点,加强项目管理,健全监管制度,努力把村庄改造建成“工程优良、干部优秀、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要进一步完善以“专业监管、部门监管、巡查监管、群众监管、社会监管”为内容的“五位一体”监管体系,规范村庄改造项目招标管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优化资金财务管理,深化绩效评估制度,在任务不少、质量标准不降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村庄改造任务计划。三是加强村庄改造后的长效管理,各相关镇全面建立健全村庄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探索“以奖代补”长效管理和“村民参与式”的村庄管理模式,推进长效管理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探索村庄改造常态化管理模式,着力打造在全市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江南水乡,田园风光”浦东新农村建设亮点。

  (二)认真开展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按照农民收入倍增计划,2013年浦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为12.5%。为确保农民收有较快增长,重点推进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做强做实农民增收推进机构,健全促进农民增收考核激励机制。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一方面继续巩固完善区级层面促进农民增收五项政策,并做好粮油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类生产性补贴政策的落实配套;另一方面鼓励镇、村出台契合实际的细化性、配套性和衔接性政策,使新区农民直补政策由吃“单盆型”向吃“拼盆型”转变,从而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民直补政策保证机制和合力机制,促进新区农民转移性收入能继续得到较快增长。

  三是盘活各种资源,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1、在工资性收入方面,依托浦东二、三产业优势,配合区有关部门加大农民非农技能培训,最大程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同时提高技能性工资水平。2、在经营性收入方面,积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拓农超对接、农销对接、农商对接、农贸对接等农产品营销新体系,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资金、人员、科技、品牌等资源的整合,提升农业产业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引导带动周边农户致富;加大农业生产“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结合科技培训、科技入户工程等提高农民种养水平,积极培育和引进高附加值、高收益的农产品品种。鼓励农民利用宅前屋后空地发展庭院经济,种植价值较高的观赏植物、经济果林和各色蔬菜;将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与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特色农业结合起来,发展垂钓游、采摘游、农事体验游等特色农业旅游项目。3、创新体制机制,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一方面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平台和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指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定额分红、按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增加农民土地收益;另一方面积极盘活农村闲置的工厂、仓库,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引导有条件的村开展物业回购,发展以经营不动产为主的集体经济,增加集体资产经营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同时,加快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试点,完善村民利益共享机制,加大社区股份合作社分红力度,使农民更多地享受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是多方协力,形成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要在2012年第四届农博会期间开展的十家国企结对帮扶百村千户活动的基础上,争取2013年能有更多的企业、开发区参与进来,特别是在形成常态化帮扶机制、促进农民非农就业上下功夫,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扎实推进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示范区中的示范区”的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起点的推进浦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浦东都市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主要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浦东都市现代农业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和载体。整合全区农业园区资源,完成浦东农业集团组建并正式运行,打造农业投融资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五大示范基地建设,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基础建设,满足水稻等农作物种植需要。本着“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延伸和扩大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域,以此为载体,打造浦东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高地,发挥浦东在全市乃至全国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切实发挥财力投资项目和支农整合资金在浦东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聚焦和导向作用,政府财力投资项目和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向现代农业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项目集聚,推进浦东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水平的现代化。1、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化方面,重点是推进农业组织化。目前浦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00多家,但许多合作社规模很小,带动农户很有限,还没有实现对全区农户的全覆盖,不少的地区农民生产方式还停留在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阶段,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很不相称,2013年要在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上加大力度,同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做强做大,扩大对周边农户的辐射力和带动力。2、在促进生产力水平方面,重点是进一步提升浦东农业技术装备设施水平。大力引进和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机械和工艺,进一步提高粮食、蔬菜生产机械化率;推进示范基地、设施农田、粮食高产示范方、蔬菜标准园、芦潮港一级渔港和东滩国家核心生猪育种场(二期)基地等建设。3、加大农业“接二连三”力度。推进农产品网上直销体系等地产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发展地产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业附加值。

  三是大力推进浦东地产农产品品牌、品质、品种“三品”战略,在落实并确保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浦东的粮食、蔬菜等主要地产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基础上,确保浦东地产农产品优质安全高效。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浦东科技、市场等方面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重点扶持发展能体现浦东都市农业水平和形象的种源农业、服务农业等先进农业业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实施农产品生产可追溯制度,努力实现“最响的农产品品牌在浦东,最好农产品品质在浦东,最优农产品品种在浦东”。201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要不低于60%;粮食作物实行免费精量统一供种,良种覆盖率100%;草菇原种保持在全市供应80%水平;蔬菜药残抽检合格率100%。

  四是继续打造能充分体现浦东“三农”发展水平,同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红旗单位。以榜样的力量,在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创新思维等方面作出示范。

  五是认真筹办好浦东新区第五届农博会、组织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农产品交易会等农业会展、节庆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大浦东都市现代农业的影响力。

  (四)切实加强农村土地延包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践多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方式,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水平。

  二是进一步理顺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1、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三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架构,指导各镇规范梳理、整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2、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规范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全面落实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制定和努力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治理机制,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3、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行监管。完善多元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和考核力度,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监管网络平台的作用,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到位、导入数据准确到位、监管主体责任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大全区涉农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力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实现形式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的合理分配方式,促进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使浦东农村实现“村村有资产、家家有资本、户户有股东、年年有分红”的工作目标。1、创新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方式。对有较大集体资产存量和稳定收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以农龄(劳龄)确定集体成员所占集体资产份额,并以此分享集体收益的分配机制;对面临撤销建制的村级集体,引导通过股权处置集体资产,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对暂无条件进行集体股权改革和以农龄为依据分配集体收益的村,要通过民主程序确定集体经常性收益分配办法。 2、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依法、合理利用集体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盘活存量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和房屋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点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建设,开发物业项目、开展租赁经营,实现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区位优势好的镇、村积极搞好对接,主动承接产业功能辐射效应、做好产业配套工作;探索调整集体征地补偿方式,通过以征地留物业的形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置优质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五)统筹兼顾做好“三农”各项常规性工作

  要依法行政,科学调度、精心部署、合理指导好全年农业生产,确保农业运行平稳和农业生产正常秩序。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审核,切实有效地发挥各类支农资金在促进浦东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政策效益。要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等农业生态治理工作,打造浦东农村、农村水清天蓝的洁净环境;要继续做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其载体的健全完善工作,不断加大科技兴农工作力度。要审慎细致做好东滩22.34万亩促淤圈围工程渔民安置补偿工作,确保东滩促淤圈围工程顺利进行和渔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响、过得硬的“三农”工作团队,努力使浦东“三农”各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的前列。

  浦东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