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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日期: 2004-12-02 08:48 作者: 来源: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字体: 打印本页

建标[2003]206号

颁布日期:20031015  实施日期:2004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略)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建设部

  财政部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程序为: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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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  1│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    ┃
  ┠──┼──────────┼──────────────┼────┨
  ┃  2│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
  ┃  3│小计        │⑴+⑵            │    ┃
  ┠──┼──────────┼──────────────┼────┨
  ┃  4│间接费       │⑶×相应费率         │    ┃
  ┠──┼──────────┼──────────────┼────┨
  ┃  5│利润        │(⑶+(4))×相应利润率    │    ┃
  ┠──┼──────────┼──────────────┼────┨
  ┃  6│合计        │⑶+⑷+⑸          │    ┃
  ┠──┼──────────┼──────────────┼────┨
  ┃  7│含税造价      │⑹×(1+相应税率)       │    ┃
  ┗━━┷━━━━━━━━━━┷━━━━━━━━━━━━━━┷━━━━┛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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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备注┃
  ┠──┼──────────────┼───────────┼──┨
  ┃  1│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  ┃
  ┠──┼──────────────┼───────────┼──┨
  ┃  2│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预算表       │  ┃
  ┠──┼──────────────┼───────────┼──┨
  ┃  3│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
  ┃  4│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
  ┃  5│小计            │⑴+⑶         │  ┃
  ┠──┼──────────────┼───────────┼──┨
  ┃  6│人工费和机械费小计     │⑵+⑷         │  ┃
  ┠──┼──────────────┼───────────┼──┨
   ┃  7│间接费           │⑹×相应费率      │  ┃
  ┠──┼──────────────┼───────────┼──┨
   ┃  8│利润            │⑹×相应利润率     │  ┃
  ┠──┼──────────────┼───────────┼──┨
  ┃  9│合计            │⑸+⑺+⑻       │  ┃
  ┠──┼──────────────┼───────────┼──┨
  ┃ 10│含税造价          │⑼×(1+相应税率)    │  ┃
  ┗━━┷━━━━━━━━━━━━━━┷━━━━━━━━━━━┷━━┛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
  ┃序号│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备注┃
  ┠──┼──────────────┼─────────────┼──┨
  ┃  1│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  ┃
  ┠──┼──────────────┼─────────────┼──┨
  ┃  2│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按预算表         │  ┃
  ┠──┼──────────────┼─────────────┼──┨
  ┃  3│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
  ┃  4│措施费中人工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
  ┃  5│小计            │⑴+⑶           │  ┃
  ┠──┼──────────────┼─────────────┼──┨
  ┃  6│人工费小计         │⑵+⑷           │  ┃
  ┠──┼──────────────┼─────────────┼──┨
  ┃  7│间接费           │⑹×相应费率        │  ┃
  ┠──┼──────────────┼─────────────┼──┨
  ┃  8│利润            │⑹×相应利润率       │  ┃
  ┠──┼──────────────┼─────────────┼──┨
  ┃  9│合计            │⑸+⑺+⑻         │  ┃
  ┠──┼──────────────┼─────────────┼──┨
  ┃ 10│含税造价          │⑼×(1+相应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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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一)当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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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费 目     │     计 法   │备注┃
  ┠──┼──────────────┼─────────────┼──┨
  ┃  1│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
  ┃  2│间接费           │⑴×相应费率       │  ┃
  ┠──┼──────────────┼─────────────┼──┨
  ┃  3│利润            │(⑴+(2))×相应利润率   │  ┃
  ┠──┼──────────────┼─────────────┼──┨
  ┃  4│合计            │⑴++⑶         │  ┃
  ┠──┼──────────────┼─────────────┼──┨
  ┃  5│含税造价          │⑷×(1+相应税率)      │  ┃
  ┗━━┷━━━━━━━━━━━━━━┷━━━━━━━━━━━━━┷━━┛

(二)当C<C0值的下限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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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备 注┃
  ┠──┼──────────────┼─────────────┼───┨
  ┃  1│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
  ┃  2│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   ┃
  ┠──┼──────────────┼─────────────┼───┨
  ┃  3│间接费           │⑵×相应费率        │   ┃
  ┠──┼──────────────┼─────────────┼───┨
  ┃  4│利润            │⑵×相应利润率       │   ┃
  ┠──┼──────────────┼─────────────┼───┨
  ┃  5│合计            │⑴+⑶+⑷         │   ┃
  ┠──┼──────────────┼─────────────┼───┨
  ┃  6│含税造价          │⑸×(1+相应税率)      │   ┃
  ┗━━┷━━━━━━━━━━━━━━┷━━━━━━━━━━━━━┷━━━┛

(三)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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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备注┃
  ┠──┼──────────────┼───────────────┼──┨
  ┃  1│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
  ┃  2│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人工费            │  ┃
  ┠──┼──────────────┼───────────────┼──┨
  ┃  3│间接费           │⑵×相应费率          │  ┃
  ┠──┼──────────────┼───────────────┼──┨
  ┃  4│利润            │⑵×相应利润率         │  ┃
  ┠──┼──────────────┼───────────────┼──┨
  ┃  5│合计            │⑴+⑶+⑷           │  ┃
  ┠──┼──────────────┼───────────────┼──┨
  ┃  6│含税造价          │⑸×(1+相应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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