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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93期:广东省明确四项目标 强化五项工作 力保亚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 2010-05-18 09:51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确保亚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广州亚运会参赛人员、媒体记者、志愿者以及观众游客的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近日,广东省农业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围绕四项目标,重点开展五项工作,确保广州亚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项目标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使用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实现100%备案,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100%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产品生产档案。

  (四)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的农产品100%达到“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

  五项工作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各级农业部门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当地食用农产品的品种、产地、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并建立档案,为加强监管奠定坚实基础,确保供应广州亚运会农产品不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测,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重点整治生产和使用甲胺磷、“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出现因农业投入品质量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广州亚运会农产品供应基地(企业),要坚决落实“ 五定、五有”制度,即定责任人、定监管人、定投入品来源、定生产措施、定管理规范,有监管人员、有技术指导、有安全生产标准和生产记录档案、有检测报告(自检或委托检测)、有标识,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100%达到广州亚运会要求。

  (四)强化农产品监督检测。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亚运期间监督检测的力度,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和“瘦肉精”等容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对广州亚运会农产品供应基地(企业),实施每批次农产品的准出检测,并针对亚运会对兴奋剂类药物的严格要求,加强动物产品的激素类和兴奋剂类药物残留监控。同时要加大对供应广州亚运会赛区城市生产基地(企业)农产品监测的频度和参数,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产品,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五)强化标识管理和市场准入各级农业部门要以保障广州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契机,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确保至2010年11月,全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龙头企业、“三品”认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生产经营大户等全部实行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